侵犯专利权案件在哪里起诉
导读:
对于专利权的保护是我们国家专有的一项法律,这也是为了保护发明者的个人权益,如果出现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是要受到法律的制裁。那么侵犯专利权案件在哪里起诉?下面法律快车小编给大家具体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二条的规定:“专利纠纷第一审案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第五条规定:“因侵犯专利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被控侵犯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产品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等行为的实施地;专利方法使用行为的实施地,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等行为的实施地;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制造、销售、进口等行为的实施地;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实施地。上述侵权行为的侵权结果发生地。”
根据此规定,如果你选择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话,那么就应当向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如果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的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对一审专利案件有管辖的人民法院,那么就要向该地的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截至2001年7月1日止,目前全国共有43个中级人民法院作为专利纠纷案件的一审法院。具体包括: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和经济特区的中级人民法院,以及经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下列城市的中级人民法院:大连、烟台、温州、佛山、青岛。
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被侵权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中进一步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专利纠纷案件时,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可以根据专利权人的专利产品因侵权所造成销售量减少的总数乘以每件专利产品的合理利润所得之积计算。权利人销售量减少的总数难以确定的,侵权产品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乘以每件专利产品的合理利润所得之积可以视为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
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则可以根据该侵权产品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乘以每件侵权产品的合理利润所得之积计算。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一般按照侵权人的营业利润计算,对于完全以侵权为业的侵权人,可以按照销售利润计算。
专利诉讼的程序主要如下:
1、咨询、说明案由,包括诉请目的、诉讼标的、陈述专利侵权(或不侵权)的理由和事实及出示相关证据,被告是否提出专利无效宣告请求等。
2、签订专利诉讼委托代理合同,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或专利权人亲笔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
3、根据案由和标的交纳相关专利诉讼费用,包括:代理费、专利诉讼费、无效请求费、取证费、差旅费等。
4、代理收集调查专利侵权证据,包括产品照片、产品说明书、产品实物,或在先生产销售的发票、合同,或在先公开的专利文件和技术资料。
5、诉前协调调解,提出调解方案和条件,参与谈判并签订调解协议书。
6、整理证据材料、起草诉讼请求书,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书。
7、代理出庭答辩,参与调解及其它诉讼或专利无效活动。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关于侵犯专利权案件在哪里起诉的相关介绍,对于专利权的维护是为了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利益,所以要注意做好专利侵权行为的处理,提前收集所需的材料和证件。对此如果大家还有不明白的,建议可以咨询一下法律快车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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