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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种权人拥有的权利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4-10 08:50:01 人浏览

导读:

品种权是工业产权的一种类型,主要是指品种人在对某种品种进行培育栽培完成之后,对这个品种所享有的品种人权利。那么作为品种权人,具体都有哪些权利呢?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品种权人拥有的权利有哪些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品种权是工业产权的一种类型,主要是指品种人在对某种品种进行培育栽培完成之后,对这个品种所享有的品种人权利。那么作为品种权人,具体都有哪些权利呢?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品种权人拥有的权利有哪些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品种权人拥有的权利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对品种权人的权利作了明确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1。生产和销售权。这是品种权人享有的一种排他的的权利,品种权人可以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品种权人许可,为商业目的的生产或者销售该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不得为为商业目的将该该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重复使用于另一品种的繁殖材料。

  2。使用权。也是品种权人的一项专有权利,未经品种权人许可,不得为商业目的将该该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重复使用于另一品种的繁殖材料。

  3。标记权。品种权人有权在自己生产的授权品种种子包装上标明品种权标记的权利,如注明品种申请权号、品种权号、品种权人名称等。

  4。许可权。根据品种权人拥有的独占权,品种权人不仅可以自己实施,也可以许可其他单位和个人实施。

  5。转让权。植物新品种的申请权和品种权可以依法转让。转让权是品种权人对自己依法拥有的品种申请权和品种权的处分权。转让后,其权利归于被转让人。

  6。放弃权。品种申请权人或品种权人可以根据需要在申请品种权或被授予品种权后,以各种方式撤回品种申请或放弃品种权。

  7。请求保护的权利。当品种权受到侵害时,品种权人有权请求有关管理机关进行处理,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品种权人拥有的权利有哪些

  二、植物新品种权的归属问题如何界定

  1、个人执行其单位的任务或主要是利用其单位的物质条件,包括资金、设备、场地、繁殖材料及技术资料等所完成的育种属于职务育种,品种权属于其单位。非职务育种的品种权应属于完成育种的个人。

  2、委托育种的品种权的归属应由委托方与受委托方的合同确定,如没有合同约定,其品种权属于受委托方。也就是说,不直接从事育种工作的单位或个人也可以通过委托育种的形式获得品种权,由此获得经济效益。

  3、合作育种的品种权属于共同完成育种工作的单位和个人。

  4、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一个植物新品种申请品种权时,品种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同时申请的,品种权授予最先完成的人。

  5、植物新品种的申请权和品种权可以依法转让。在某种意义上讲,品种权实际上也是一种商品,因此也可以按照市场经济的原则进入市场。

  三、植物新品种权的限制

  1.合理使用。法律允许他人在有些情况下,可以不经植物新品种权人的同意,不向植物新品种权人支付使用费,就可利用该植物新品种。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规定了两种情形:一是利用授权品种进行育种及其他科研活动的;二是农民自繁自用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的。但我国法律同时规定,合理使用人在合理使用期间不得侵犯植物新品种权人的其他权利。

  2.强制许-可使用。审批机关为了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可以做出实施植物新品种强制许-可的决定,并予以登记和公告。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个人,应当付给植物新品种权人合理的使用费。使用费的数额,由双方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由审批机关裁决。植物新品种权人对强制许-可决定或强制许-可使用费的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就是由法律快车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品种权人拥有的权利有哪些的法律知识。通过以上内容大家可以了解,法品种权人主要包括生产和销售权、使用权、许可权、转让权、放弃权以及请求保护的权利等。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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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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