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公告(第三十七号)指定北京柳沈知识产权公司为涉外专利代理机构
导读:
全文
根据一九九三年一月一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我局指定北京柳沈知识产权公司为我国涉外专利代理机构,可以接受我国单位和个人向国外申请专利的委托代理以及外国人、外国企业、外国组织来我国申请专利等有关专利事务的委托代理。
北京柳沈知识产权公司
地址:北京朝阳区北辰东路8号
汇宾大厦,A0601
邮政编码:100101
电话:4993489,4993490
传真:4993491,4993498
帐号:中国银行北京分行朝阳安惠里分理处,015110032110
特此公告。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转让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那么专利权转让当事人有哪些法定义务
特别授权代理的意思是代理人除享有一般授权代理的诉讼权利外,还可行使代为和解、上诉等涉及当事人实体利益的诉讼权利。与之相对的是一般授权。当事人的授权书中应当载明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