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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宁市被认定为省知识产权工作示范市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5-05 19:31:06 人浏览

导读:

近日,浙江省知识产权局发文(浙知发管〔2011〕85号),海宁市被认定为第二批省知识产权工作示范市。自2008年12月该市被列为第二批浙江省知识产权示范创建市以来,海宁市政府把知识产权工作作为建设创新型城市的重要措施来抓,全市知识产权工作取得了丰硕的成果:1、

  近日,浙江省知识产权局发文(浙知发管〔2011〕85号),海宁市被认定为第二批省知识产权工作示范市。

  自2008年12月该市被列为第二批浙江省知识产权示范创建市以来,海宁市政府把知识产权工作作为建设创新型城市的重要措施来抓,全市知识产权工作取得了丰硕的成果:1、创造水平大幅提升。2010年专利申请量与授权量分别比创建前的2008年增长78.72%和341%。2、企业知识产权主体地位进一步确立。培育各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79家,其中国家知识产权试点企业1家,省专利示范企业11家,企业专利申请占比高达51.86%。3、建立了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充分发挥各相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发挥行业协会的积极作用,形成市场监管的有效合力,初步实现行业知识产权自律与维权的自我管理。4、知识产权文化得到弘扬。面向社会的宣传培训提高了市民对知识产权的认知度,综合全面的媒体报道营造了良好的氛围,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逐渐形成。2011年7月,省知识产权局顺利通过了对海宁市知识产权示范创建市的验收。

  今后,海宁市将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战略研究,完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和服务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工作氛围,促进该市知识产权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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