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知识产权 > 知识产权动态 > 国内知识产权动态 > 山东烟台蓬莱提高科技进步奖奖金

山东烟台蓬莱提高科技进步奖奖金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5-02 06:52:21 人浏览

导读:

日前,山东烟台蓬莱市出台政策提高科技进步奖奖金,一等奖提高到2万元、二等奖1万元、三等奖0.5万元。为贯彻落实山东
  日前,山东烟台蓬莱市出台政策提高科技进步奖奖金,一等奖提高到2万元、二等奖1万元、三等奖0.5万元。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烟台市科技大会精神,提高科技创新能力,蓬莱市制定了《蓬莱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科技创新三百工程”推动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的实施意见》,提出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新兴产业,积极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快发展创新型企业,建设半岛蓝色经济区和高端产业聚集区的战略部署;出台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加快引进培养各类创新人才,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继续加大财政投入等政策,规定对获得国家、省及烟台市科技奖励的项目给予等额匹配奖励的同时,提高全市科技奖励资金,一二三等奖分别由10000、5000、3000元调整到20000、10000、5000元。(记者凌云鹏,通讯员邹颖)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