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2006年珠海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和认定工作的通知
导读:
文 号:珠知〔2006〕5号
发布日期:2006-11-20
执行日期:2006-11-20
各有关单位:
2006年“珠海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培育和认定工作现开始。现就有关具体培育和认定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育内容
培育工作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建立健全企业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和管理制度,使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向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二是加强企业的知识产权宣传和培训工作,增强企业知识产权意识,培养知识产权人才,提高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三是加强企业专利信息化建设,提高企业运用专利信息的能力和水平。四是引导企业建立促进技术创新的激励机制,激发员工发明创造积极性,提高企业自主知识产权尤其是专利的拥有量和质量。五是加快专利技术转化及产业化,不断提高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的比重。六是引导企业研究和运用专利战略,把专利战略纳入企业经营管理总体战略之中,推动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七是加强企业对知识产权的管理和运营,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在企业开拓市场和提高经营效益方面的作用。八是引导企业加大知识产权投入,确保知识产权申请、维护、诉讼、信息利用、专利技术实施、培训和奖励等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申报条件
(一)企业领导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有一名领导分管;
(二)企业设有知识产权工作机构,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
(三)企业有初步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四)企业拥有10项以上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或20项以上有效的外观设计专利;或者三类有效专利总和不低于20项;
(五)企业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
三、申报程序
(一)区属企业,向所在区科学技术局申报。
(二)其他企业,直接向市知识产权局申报。
(三)申报企业须提交以下申报材料(一式四份及电子件):
1、珠海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申请表;
2、企业知识产权工作计划;
3、专利证书及其他材料。
四、认定及考核
(一)区科学技术局对申报企业按有关条件要求进行审查,签署推荐意见。
(二)市知识产权局对申报企业进行考察,认定企业名单确定后,市知识产权局下达批准文件,并向被确定企业颁发“珠海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牌匾。
(三)市知识产权局每二年组织一次对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考核。考核结果分为合格、限期一年整改和取消资格三种。
五、受理时间及联系方式
受理时间:从2006年11月21日至2006年12月26日
受理地址:市府大院5号楼11楼1117室
联系电话:2137367、2113084 http://kjj.zhuhai.gov.cn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日
附件:《珠海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申报表》申报企业推荐单位珠海市知识产权局印制珠海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申请表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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