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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高铁拒戴口罩殴打13人被行拘,其寻衅滋事行为应当如何处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8-19 14:59:57 人浏览

导读:

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肆虐,为抵御病毒的侵袭,做好个人防护刻不容缓,高铁车厢属于人员密集的封闭场所,个人应当按照规定佩戴好口罩。接下来跟随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关于男子高铁拒戴口罩殴打13人被行拘,其寻衅滋事行为应当如何处罚?

  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肆虐,为抵御病毒的侵袭,做好个人防护刻不容缓,高铁车厢属于人员密集的封闭场所,个人应当按照规定佩戴好口罩。接下来跟随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关于男子高铁拒戴口罩殴打13人被行拘,其寻衅滋事行为应当如何处罚?

  一、男子高铁拒戴口罩殴打13人被行拘,其寻衅滋事行为应当如何处罚?

  8月14日9时许,乘坐从南宁东开往西安北站的G2856次列车6号车厢的男子张某,在接打电话时和对方发生了争吵,便脱下口罩,一边打电话一边从座位上站起来在车厢过道上来回行走,列车工作人员随即上前提醒张某将口罩戴好。

  谁知张某突然情绪失控,口中说道:“我不戴,为啥要戴,为啥要戴”,并连续扇打女列车员头部和脸部。被打的列车员跑开后,他又殴打前来劝说的列车长。

  车上工作人员因担心张某还有其他过激行为,便一直跟随张某身后。谁知张某在情绪失控来到三号车厢后还扇打了一名路过的保洁人员,随后便一边走一边随机用手拍打坐在过道两边的旅客,直到被车长和赶上来帮忙的热心旅客压倒控制。

  列车到达宾阳站后,民警将其依法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进一步调查。经民警调查,张某是陕西省西安市人,在乘坐火车时与家人商量“投资”事宜,因家人怀疑他陷入传销组织继而引发争吵,导致张某情绪失控,其在3分钟内随意殴打推搡了3名工作人员和10名旅客,构成寻衅滋事违法行为。目前,南宁铁路公安局南宁公安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张某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二、寻衅滋事违法罪的认定条件是什么?

  寻衅滋事罪,必须是行为情节恶劣、情节严重或者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才构成犯罪。对于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寻衅滋事行为,只能以一般违法行为论处。其认定的条件是:

  1、行为的方式和手段。行为的方式和手段对危害结果的大小具有决定性作用,对社会心理的伤害程度也有很大影响。因此在认定情节是否严重时,应该考察行为人是否使用了暴力、威胁等手段,是否采用了公开或者组织的方式等。

  2、行为的直接危害结果和间接不良后果。直接危害结果是行为直接对社会造成损害。间接不良后果是指行为对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或间接引起的损害。行为人是否造成被害人自杀,是否引起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是否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等,是认定情节严重与否的重要因素。

  3、行为的时间和地点。同一行为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地点实施,所造成的社会影响是不同的。白天在公共场所的滋事活动当然要比晚上在荒郊野外的危害性大。

  4、行为人的一贯表现。行为人的一贯表现表明了行为人主观恶性的大小,决定着行为人接受改造的难易程度。是否多次寻衅滋事、屡教不改,也是认定情节严重与否的一个重要方面。

  三、寻衅滋事行为不构成刑事犯罪的,应当如何处罚?

  对于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寻衅滋事行为,不认为构成寻衅滋事罪的,应当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进行行政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综上所述,寻衅滋事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所谓公共秩序包括公共场所秩序和生活中人们应当遵守的共同准则。由于高铁车厢属于人员密集的封闭场所,为了防止疫情传播,乘客需在乘车途中按要求全程佩戴口罩。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关于男子高铁拒戴口罩殴打13人被行拘,其寻衅滋事行为应当如何处罚?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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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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