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代位权的司法实践 一、 德国模式在我国的不适用性 大陆法系国家对代位权制度有两种立法模式:德国的否定模式和其他国家的肯定模式(如法、日)。我国应采取哪种模
债权人代位权:立法建议条文和理由 我国民法典的制定或许能够成为本世纪的最有影响力的立法活动。由全国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草拟的民法典草案已经初步完成,但在草案完成的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中的几个问题 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指债权人为确保其债权的受偿,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对第三人的财产权利而危及债权时,得以以自己的名义代替债务人行使财产权利
债权人代位权与诉讼时效 一、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能否发生债权人代位权债权人代位权是债权的对外效力的体现,以保全债务人的责任财产为目的。债权人代位权的产生,以合法债
浅谈债权人的代位权制度 《合同法》中的代位权制度,是合同法新设立一项制度,由于前些年我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不可避免地要形成大量的债权债务关系,如果债权债务关系
债权人代位权制度研究 关键词: 代位权/债权人/债务人/第三人 内容提要: 债权人代位权制度为债的保全制度之一。各个国家和地区相关立法和学说均确认债权人代位权制
债权人的代位权 引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第73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
债权人向次 债务人 提起代位权诉讼经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如何履行清偿义务? 根据1999年12月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090次会议通过,自19
受理代位权诉讼的人民法院在 债权人 起诉 债务人 的诉讼 裁决 发生法律效力以前,应如何中止代位权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1999年12月19日以法释[1999]1
人民法院对代位权诉讼如何受理? 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 因 债务人 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 债
在代位权诉讼中,次 债务人 对 债务人 的抗辩可否向 债权人 主张? 根据1999年12月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090次会议通过,自1999年12月2
如何确定代位权诉讼的 管辖 法院? 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 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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