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该送医院”,这种卸责很无赖
导读:
湖北恩施市土桥坝女市民周燕在恩施州中心医院做脑部肿瘤切除手术后,已停止自主呼吸超过了72小时;抢救与否或者宣布患者死亡,院方目前没有做出任何回应。该院神经外科负责人告诉家属不该将周燕送到该医院。(7月2日《中国新闻网》)
估计这一下舆论又得亢奋了。生了病“不该送医院”,“难道要直接送去殡仪馆”?让人大跌眼镜的是,这样一句话居然出自“可爱的白衣天使”之口,更有意无意加剧了本已紧张的医患关系。是间接婉拒还是冲动泄气?是无奈感叹还是有意而为?剥去纷繁喧嚣的争辩,医院医生高高在上,无赖卸责的丑态得以裸显,被公众一览无遗。
和肚子饿了要吃饭一样,身体病了当然得找医生。患者找医生,不仅仅是对于生命的爱惜,更是对医生的充分信任;同理,医生妙手不光是为了“回春”,更有对患者生命尊严的基本尊重。周女士在术后停止自主呼吸超过72小时,医院却并未对抢救与否及患者病情境况进行及时回应,相反对患者家属坦言“不该将周燕送到医院”,前后行为让人忍不住质疑“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在该医院是否存活;而检视事件前后,医院和医生的顾左右而言他,甚至缄默不言更加重了藏有猫腻、推卸责任的嫌疑。
值得一提的是,患者家属告知记者,在手术前被院方告知术后最坏结果是面瘫或耳朵失聪,然而,周女士却遭受了意外死亡的厄运,这不免让人怀疑手术进行是否存有医疗过失?如果有,医院应该放低姿态,坦诚公布手术过程和实施细节,积极配合调查赔偿,求得家属和舆论原谅;如果没有,医院同样应该拿出证据消除舆论影响,而不是对本已丧失亲人的家属呵斥“不该患这种病,不该来这个医院”。
医疗技术发展到今天,技术设备不断更新和提高的同时,医疗意外事故却依旧频仍。作为医院和医生应该尊重生命,严于律己,努力提高自身的专业技术水平,尽量把医疗事故的发生率降到最低。这不仅仅是一个职业的基本要求和职业操守,更是一个法治文明社会应该保有的最低价值选择。
面对已经悲痛的家属,医院医生不仅没有对手术细节给予及时正面答复,反而斥责患者家属,这不得不让人啼笑皆非,心生愤慨。“不该送医院”犹如一面镜子,以其最恍惚的方式照出最真实的生态:医患关系紧张,医院医生职业道德、责任心疲软,患者处于劣势地位,医疗权益得不到充分表达和伸张。“不该送医院”,看似是医院医生的一句气话,本质上却是恬不知耻,无赖至极的卸责表现。更可怕的是,当这种卸责得不到充分约束而愈演愈烈时,我们很难想象公众的医疗权益能够得到切实保障。
[稿源:红网]
[作者:李松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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