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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开云:女教师“被癌症”,医院不能强词夺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3-02 06:31:53 人浏览

导读:

事发河南省南阳市中心医院,妇三科诊断为绒癌,住院半个月化疗,花费4000余元,女教师头发全掉光;随后找熟人通过该院妇二科诊断为炎症,住院5天,仅花费2000元便痊愈出院;最终,医院承认存在误诊。通过南阳市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调解:南阳市中心医院赔偿患者4万元。

  事发河南省南阳市中心医院,妇三科诊断为绒癌,住院半个月化疗,花费4000余元,女教师头发全掉光;随后找熟人通过该院妇二科诊断为炎症,住院5天,仅花费2000元便痊愈出院;最终,医院承认存在误诊。通过南阳市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调解:南阳市中心医院赔偿患者4万元。(11月29日大河网)

 一次病痛到医院就诊,先后诊断天壤之别,不仅让患者和家属“大出血”(出钱),而且给患者和家属造成严重的心理和精神负担,以至患者几次想从病房楼上跳楼自杀被亲人劝阻。于是人们不禁要问:女教师“被癌症”,医生良心何在、医德何在?

  对于癌症这恶魔,医生有种说法,宁可错杀一千,不可放过一个,但这是在科学诊断尚不能确定是否为癌症的前提下作出的决定。而女教师被诊断为绒癌,医院承认存在误诊,这是“误诊”呀,不是“不能确定”呀!这个“误诊”,完全是把一个好端端的人往“绝路”逼呀,这与旧社会“把人变成鬼”没有什么两样,与新社会 “把鬼变成人”背道而驰。

  癌症对百姓而言,可谓谈癌色变,医生怎能把癌症随便强加在患者身上?医生在其他方面的小“误诊”,百姓尚能理解,癌症居然也“误诊”,百姓怎么也不会理解。明明就是一个好人,掌握着治疗权力的医生偏偏要说你是癌症,患者有什么办法,当然只能听任医生打整了!

  出现误诊为癌症的事情,不管医生和医院如何解释,都不能给患者和家属以及社会一个合理的答案。所以,医院在承认误诊的同时还有“说明”——病人入院后初步诊断为绒癌,是经过认真慎重综合分析给予诊疗的,由于病人病史时间长,并且药流后未及时诊治造成病史复杂,干扰了诊断,并非是不负责任造成的。这个“说明” 完全就是自欺欺人、自打耳光、强词夺理,不仅是“不负责任”,而且属于良心丧失、医德败坏。或许医生和医院觉得委屈,但是和患者交换位置想一想,就完全不觉得委屈了,这样的误诊是不应该发生的,一旦发生就是永远无法弥补的罪过!

  俗话说,医者良心。医生穿的白大褂,有“白衣天使”的美誉。但是,女教师“被癌症”,不仅玷污了纯洁的白大褂,而且熏黑了医生的良心。如果医生和医院不从思想根源上反思自己的过失,不从心灵深处戳痛自己的大脑神经,不在责任心、良心、爱心等方面加强对珍爱生命的教育,不增强医务人员对患者的怜悯和敬畏之心,女教师“被癌症”的悲剧一定还会重演!

  稿源:荆楚网
  作者:毛开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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