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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商获准在内地建独资医院 看病难问题有望解决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3-02 06:03:49 人浏览

导读:

商报讯(记者张慧敏)商务部副部长蒋耀平和香港特区政府财政司司长曾俊华昨日在香港签署了《〈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八》该协议使安排所涵盖的服务贸易开放领域由44增至47个,共涉及301项开放措施,其中包括允许香港医疗服务提供者在内地所
  商报讯(记者 张慧敏)商务部副部长蒋耀平和香港特区政府财政司司长曾俊华昨日在香港签署了《〈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八》该协议使安排所涵盖的服务贸易开放领域由44增至47个,共涉及301项开放措施,其中包括允许香港医疗服务提供者在内地所有直辖市及省会城市,以独资形式设立医院。将从明年4月1日起实施。

  蒋耀平指出,《补充协议八》包含三个亮点,是扩了开放的广度,新增加了三个领域的开放承诺。二是增加了开放的深度,比如允许香港医疗服务提供者在内地所有直辖市及省会城市,以独资形式设立医院等。三是扩大了受惠面。

  引导外资、民间资本进入医疗服务领域,形成元化的投资办医格局,一直是医改的一大目标。事实上,从今年1月1日起,内地就开始允许港澳台地区服务提供者在省市设立独资医院。在内地和香港、澳门签署的《〈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七》以及同台湾地区签署的《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都已经有所体现。目开放地区仅包括上海重庆、广东、福建、海南5省市。

  相关专家分析,外商独资医院更多地进入中国内地,有助于打破医疗服务领域的垄断,只有医疗服务市场实现更多、更充分的竞争,饱受诟病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才有望更好得到解决。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民营医院负责人向记者表示,香港独资医院进入内地无疑会加剧医疗服务的竞争,但也是迟早的事情,从患者提供更多的选择、促进服务质量提升等角度来讲是一件好事。但希望民营或外资医院能与公立医疗机构享有平等的价格和税收等政策,才能促进公平且良性的竞争。

  根据《补充协议八》,法律、建筑、技术检验分析与货物检验、人员提供与安排、分销、保险、银行、证券、医院、旅游、公路运输、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和个体工商户等13个原有领域将进一步开放,并将在跨学科研究与实验开发服务、制造业相关服务、图书馆、博物馆等文化服务3个新领域加入开放措施,使安排所涵盖的服务贸易开放领域由44个增至47个,共涉及301项开放措施。

  作者:张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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