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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分期付款治大病,行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3-02 05:40:18 人浏览

导读:

看病贵让许多人望而生畏。谢正军画贷款买房、买车让许多人提前奔向“小康”,但“没钱看

  看病贵让许多人望而生畏。
  谢正军画

  贷款买房、买车让许多人提前奔向“小康”,但“没钱看病、没钱住院”却让越来越多的人感到担忧。那么,治大病能不能像买东西一样分期付款呢?

  在新医改意见征集过程中,一篇《关于分期付款在医院中的可行性》的“万言书”,引发了人们对贷款看病的热议。

  老百姓:借钱能救命,却有后顾忧   

  “通过分期付款,我媳妇可有救了。”家住山东临沂的王师傅,是青岛一家私立医院推出分期付款后首批获益者之一。“一年多前就知道我媳妇心脏不搭桥不行了,可我每个月才1000多元的工资,她又早已病休在家,再加上两个正在上中学的孩子。一次拿出上万元来做手术,根本不可能,当时可真是束手无策。幸亏医院想了这么一招。虽然也要先交一半,但至少以后的那部分每月交1000多就行了,不用问别人借,自己就能承担,腰杆子都比以前硬了。”

  “许多病人因为没有足够的钱,不能一次性交齐所有费用而耽误了治疗。因此医院有了做手术可以分期付款的想法。”11月7日,《关于分期付款在医院中的可行性》一文的主要撰写者谢品起在接受《生命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他所在的医院是一家私立专科医院,只要村委会、街道办做担保或开证明,贫困病人就可以分三期向医院交款:住院前交手术费的50%;出院前交30%左右;出院后的一定时间内(一年、两年不等)将剩余费用交齐。不少病人开始理解并接受这种做法。“两年前,我们是通过打欠条的形式进行的。现在改为病人和医院签订协议的方式。两年下来,已有11名病人从中获益,仅一人没有如约还清欠款。说到底,是医院把钱借给了病人,允许病人慢慢偿还。”

  医药费用不需要一次交清,对于因经济原因而看不了病的人来说,绝对是雪中送炭,多数人会举双手赞同。但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更多的人却还在观望中。一位正在北京协和医院住院的河北病人说:“现在推这种业务的似乎大多都是民营医院,他们的医疗质量如何我们实在不知道;况且就算是公立医院也这么做了,他们会不会因为没交完钱就不上心了,要是再搞出点医疗事故,我们就更吃亏了。”

  还有病人怀疑分期付款后医院可能肆意增加医疗费用:“以前需要一次交清费用,医院怕我们交不上钱,还会用点便宜药;要真是分期付款了,怕是能用多贵就用多贵了。”有人则不想给自己的家人增添负担:“我这病反正也没什么指望了,为了借钱给我治病,让他们后半辈子都过得那么辛苦,不是一样造孽吗?”

  医生:是个好办法,但推广还不现实

  在北京地坛医院院长毛羽看来,大病分期付款并不是一个新思路。他告诉《生命时报》记者,早在五六年前,北京已有商业公司向医院发出类似合作邀请,但由于医院对此顾虑较多,最后以“流产”告终。

  “病人交不起医疗费而使治疗半途而废,这也让我们很心痛。但如果真的实行大病分期付款,那么之后可能出现的一系列风险到底由谁来承担呢?会不会最终倒霉的还是我们这些普通医生呢?”北京协和医院口腔科副主任医师周炼的话代表了很多医生的心态。

  毛羽则对“大病分期付款”明确表示了两大疑问。第一,患者是否会如约交付医疗费?目前我国还不是一个完全诚信的社会。在没有合法有效的第三方担保下,只有医患双方的协议,本身约束力较差,更何况病人还会故意“逃单”,拖欠医疗费事也时有发生。第二,医疗效果如何评估?医疗手术非常复杂,疗效如何会直接影响患者还钱的积极性。但有些手术疗效当时看不出来,如果出院时情况很好,但一段时间后又出现问题,那怎么办?中国医学科学院院长助理袁钟也认为,分几次付款不仅会增加医院运行成本,还会加大医疗纠纷的发生几率。

  此外,辽宁省一名基层医生则表示,如果发生事故,那医疗费怎么办?“凡是需要实行分期付款的手术,肯定不会是小手术,也不是一分两分钱的问题。那么这种大手术,不仅手术风险无法预测,还有麻醉的药物等其他风险都有可能出现。出现一点点问题,就不是病人分期付款给你,而是医院分期付款给病人了!”

  “说实话,我们自己也认为这项措施并不适合推广。”解品起也坦言,他们也不是什么病人都收,住院前至少交50%的医疗费,其实对很多患者来讲依然是道‘坎儿’。而之所以能够实现,关键是医疗质量有保证。“你把病给患者治好了,他们一般都会按时交款。而如果你的手术不行,则很难让病人及时交付。”

  各方专家:适用于一些疾病,需要第三方担保

  不可否认,看病分期付款给一些暂时缺乏经济偿付能力的家庭带来了“生”的希望。不过,如果真正想让百姓获益,光靠医院想办法,是不够的。

  “分期付款应该说是一次很好的尝试。至少它把医生的职业利益和患者的治疗质量放在一起考虑了。这就是一个进步,不是说治好治坏一个样,好的医疗质量让患者痊愈了,也让最后能收回全款成为可能,这本身就是在一个有效的竞争激励机制下进行的,患者的知情权扩大了、医院的医疗质量也提高了,双方的关系和解了,因此肯定值得提倡。”中欧工商学院张炜助教授指出,但也必须看到,“看病分期付款”这一举措要想推广,必须有以下几个前提。

  第一,可以采用分期付款的疾病一定是有明确治疗效果的,而且价格是相当敏感的疾病。在美国,银行推出的“看病分期贷款”业务大多都产生在美容整形或是口腔科领域。这是因为这些病种单一,并且有成熟简单的治疗方法,费用变更幅度不大,风险较小,治疗后的效果或预期值一目了然。而且,对于任何一家医院来说,和儿童产生这种业务风险都会小得多。即使是一个急性白血病患者,如果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也有很高的几率可以痊愈,之后他们也完全可以来偿还之前产生的这笔费用。

  第二,必须要有银行或保险公司的介入。成都军区总医院副院长顾建文指出,医院虽然是“救死扶伤”的“圣地”,但也毕竟是一个需要正常运营的单位。如果整天拿出的钱都只能“打水漂”,直接承担“欠款”、“坏账”的风险,显然是不合情理的,因此必须要有第三方介入。而且就像房贷也不可能是业主和开发商直接发生关系一样,应该是由银行先把全款交给医院,再由患者分期把钱还给银行,通过保险化解一部分的风险,这样才有可能在最大限度上保证医患双方的利益。

  第三,患者必须有一定的偿付能力。华中科技大学医保研究中心赵金辉教授认为,在一个比较好的大经济环境下,即使可能一下子拿不出看病的全部费用,但他依然具备长期的经济偿还能力,才可能借贷款来完成其目前就医的愿望。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银行资深信贷业务员告诉记者,现在没有多少银行愿意推出“看病分期付款”的业务,主要就是因为对于患者能拿什么来作为抵押、他们的还款能力到底如何心里没数。“道义上我们肯定愿意帮助这些看不起病的人,但回到现实生活中,赔本赚吆喝,不现实,困难很大。”[page]

  第四,健全社会医疗保障。让有经济偿付能力的人“看病分期付款”虽然是医疗人性化的一种体现,但不能解决根本问题。毕竟,最需要从这一政策中获利的还是那些贫困人群,对他们来说,大病才是生命不可承受之重。顾建文呼吁,需要政府出面来出台一系列保障措施,才有可能让第三方乐于产生信托关系,让医院成功规避风险。只要患者经济确实困难,不管是看什么病,也不管是做手术还是门诊,都给予其分期付款待遇。同时,也要降低分期付款的门槛,延长分期付款的期限,让贫困患者能及时得到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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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时报》 (2008-11-18 第0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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