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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局建议患者输液不跨院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3-01 22:07:42 人浏览

导读:

市民席先生反映:上周末我发烧在宣武医院看急诊,当天医生给输了一次“利复星”注射液,并开了后几天的输液量。第二天我去离家近的广安门中医医院输液,尽管我有宣武医院开的处方和注射单,药也是在宣武医院买的正规药,医生却怎么也不给输,只好又打车去宣武医院输液

  市民席先生反映:上周末我发烧在宣武医院看急诊,当天医生给输了一次“利复星”注射液,并开了后几天的输液量。第二天我去离家近的广安门中医医院输液,尽管我有宣武医院开的处方和注射单,药也是在宣武医院买的正规药,医生却怎么也不给输,只好又打车去宣武医院输液。这样太不方便了。

  回复一:广安门中医医院医政部门的工作人员说,患者从其他医院买的药品,本医院不予注射使用。因为涉及用药安全,万一出现不良注射反应和其他意外,难以分清责任。

  回复二:宣武医院医务处工作人员称,该院也不接受患者跨院输液,必须是本医院的药品才予注射使用。

  回复三:市卫生局医政处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没有明确规定医院是否应当接受跨院输液。由于用药问题涉及多个方面,包括药品、注射用具和具体操作以及患者的身体状况等因素,可能导致发生用药的不良反应和其他问题,跨院输液不便于确定责任。医政处的工作人员说,建议尽量到开药医院注射,这样也有利于保护患者本人的利益。

记者: 赵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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