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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城各医院“违章”将被记分积满20分且不整改将吊销执业证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3-01 21:57:34 人浏览

导读:

湖北日报讯(记者文慧、通讯员袁英红)武汉市卫生局昨透露,该局已草拟出《武汉市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积分管理暂行办法》,出台后,全市医疗机构的不良医疗行为均会被记录在案,并据行为恶劣程度记分。积满20分,若不及时整改,医院将面临吊销执业许可证的最高处罚。

湖北日报讯 (记者文慧、通讯员袁英红)武汉市卫生局昨透露,该局已草拟出《武汉市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积分管理暂行办法》,出台后,全市医疗机构的不良医疗行为均会被记录在案,并据行为恶劣程度记分。积满20分,若不及时整改,医院将面临吊销执业许可证的最高处罚。

该市卫生局负责人介绍,医疗不良行为,指医疗机构在执业活动中违反法律、法规和诊疗常规等规范的行为。此次将被纳入积分系统的不良行为共计53种,按性质恶劣程度,医院将分别被计2分至10分。

记10分的不良行为共有14种,其中包括瞒报缓报公共卫生事件、非法采血供血、一年中3次违规提高收费标准、连续发生原因不明患者死亡的医疗事故等。

使用“三无”医疗器械和过期失效医疗器材、违规发布医疗广告、违规开展性病诊疗服务、雇佣“医托”等实施不正当行业竞争等13种行为,将被记6分。

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违规外出会诊、分解收费或重复收费等13种行为被记4分。不按规定填写医疗文书、使用无证医生或护士、不按规定处置医疗废物等行为,将被记2分。

按照该办法,积分情况每年清查一次,一年内不良积分满20分的医疗机构,卫生行政部门将暂缓校验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在整改并取得“校验合格”的结论前,这类医疗机构不能发布医疗服务信息,医院除急救外不能开展门诊并收治病人。

据介绍,在暂缓校验期内,医疗机构若无视规定坚持开展诊疗活动、发布医疗服务信息或发生新的严重不良执业行为,只要具备其中一条,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将被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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