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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民宫外孕治疗五个月不见好转家属质疑医院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3-01 18:36:59 人浏览

导读:

13日上午,三亚市民陈先生打进商报新闻热线反映:“今年1月,我妻子练某入院治疗,医院诊断结果为宫外孕(异位妊娠),于是进行了微创手术,手术后竟找不到孕体,其后在5个月内3次住院诊断依然是宫外孕,但还是找不到孕体,我对该院治疗效果产生怀疑。”宫外孕治疗五个

13日上午,三亚市民陈先生打进商报新闻热线反映:“今年1月,我妻子练某入院治疗,医院诊断结果为宫外孕(异位妊娠),于是进行了微创手术,手术后竟找不到孕体,其后在5个月内3次住院诊断依然是宫外孕,但还是找不到孕体,我对该院治疗效果产生怀疑。”

  宫外孕治疗五个月竟不见好转

  陈先生告诉商报记者,1月29日,他的妻子练某两个月没来例假,突然连续两天出血。于是他带妻子到三亚市某妇幼保健医院检查,诊断结果为宫外孕(异位妊娠)。1月30日进行了微创手术,医生称没有发现孕体。医院叫他们于3月再次入院检查,检查结果依然是持续性宫外孕。

  前几天,当他们第3次来到该院检查时,结果与前两次一样。

  3次检查结果一样,却找不到孕体,那手术就没有成功。对于这样一个宫外孕竟然治疗几个月不见好转,陈先生夫妇俩对医院产生了怀疑。更让他们郁闷的是第一次住院花费7000多元;后来的两次,总计花了1万多元。

  手术不成功家属要求转院治疗

  随后,三亚市卫生局医教科、三亚市河西综治办、三亚市新居派出所介入协调处理此事。据陈先生介绍,他们夫妇已育有一子,现年17岁。当初诊断为宫外孕,虽然他们不敢相信那是事实,但还是相信医生的诊断结果,然而几个月都没有做好这样一个手术,才让他们失望了。因此,他们提出了两点要求,即转到陈先生的家乡福建福州妇幼保健院进行治疗,而且希望在福州治疗的所有费用由该院垫付,等医疗事故鉴定结果出来以后进行责任分担。

  其后,记者在该院提供的3次入院记录上确实看到,第一次诊断为宫外孕,其他两次都是诊断为持续性宫外孕。

  该院陈院长告诉记者,陈先生的妻子被诊断为宫外孕,并进行了微创手术。其后多次被鉴定宫外孕,主要是确实左腹发现有孕体,不过现在孕体不知道去哪里了。他们也进行过多医院会诊,其一是持续性宫外孕,其次是有肿囊。现在家属要求转院,只能根据卫生部门协调。

  卫生部门协调目前未签署协议

  经过当地卫生局等部门协调,本来已快签署的协议书因医院要求当事人找到财产抵押、责任分担等细节问题争执几个小时,从中午12时到下午6时才基本达成一致意见。

  医院认为,财务支出后,必须有财产抵押才行,因为责任分担后,怕找不到当事人或者没有财产收回资金。家属认为,医院的说法不诚心,所以不愿意继续协商。后来,又因医院有无直接过错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出现分歧。

  陈先生说,他们无法接受的是,在协议书上,医院将目前诊断的结果补上去,即添加了“滋养细胞肿瘤?”字样。陈先生认为,这是医院在推脱责任,即使这个所谓目前的诊断属实,但医院之前的3次诊断都确定是“宫外孕”。

  最终,经过卫生部门协商,将财产抵押改为第三方担保,将无间接责任及目前诊断删除,双方才于当晚7时在协议书上签字。

  协议书明确,医院派人去福州妇幼保健院给病人支付所有费用,直至治疗结束。其后根据医疗事故鉴定结果分摊责任。

  然而,15日下午,记者从三亚市卫生局医教科了解到,因陈先生提供的担保果园合同有瑕疵,不能进行担保,所以签署的协议书作废将重新协调。当日,陈先生邀请的担保人因未赶到现场,截止记者发稿时,双方仍然没有签署新的协议。(驻三亚记者 柴彦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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