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医疗事故 > 医患权利义务 > 医生的义务 > 法规确定的医务人员的注意义务

法规确定的医务人员的注意义务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5-23 05:31:07 人浏览

导读:

核心内容:医疗活动主要是由医务人员直接进行的,因此,法规也强调了医务人员的注意义务。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相关知识,感谢您的关注。

  核心内容:医疗活动主要是由医务人员直接进行的,因此,法规也强调了医务人员的注意义务。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我国法规确定的医疗人员的注意义务相关知识。

  法规确定的医务人员的注意义务:

  医疗活动主要是由医务人员直接进行的,在医务人员存在过失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情况下,其所在的医疗机构依据雇主责任对之承担责任。因此,《条例》也强调了医务人员的过失。我国有关法规中的医务人员,是指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取得卫生技术人员资格或者职称的人员,主要是医生、护士、药师和其他卫生技术人员,如医疗器械的操作人员等。法规确定的医务人员的注意义务主要包括:

  1、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按照注册的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

  2、遵守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操作规范。

  3、对急危患者,应当采取紧急措施进行诊治,不得拒绝急救处置。

  4、应当使用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除正当诊断治疗外,不得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

  5、护士在执业中应当正确执行医嘱,观察病人的身心状态,对病人进行科学的护理。遇紧急情况应及时通知医生并配合抢救,医生不在场时,护士应当采取力所能及的急救措施。

  6、告知并取得同意的义务。我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都有关于此义务的规定。此义务旨在满足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履行此义务将排除侵袭性医疗行为造成患者人身伤害的违法性。如果未使患者在知情的情况下作出同意之承诺,则除非符合前述容许性危险的条件,如患者濒临生命危险,如不及时实施该项医疗行为将造成患者丧生等情况,则对患者造成的损害应当承担责任。

  7、保护患者的隐私。医疗活动以患者对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信赖为基础,在医疗活动中,患者往往需要向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告知自己的隐私,因此,医务人员必须为病人保守秘密,否则不仅是对患者的侵害,而且将对整个医疗行业产生不利的影响。我国《民法通则》并没有明确隐私权为一项具体人格权。但《执业医师法》第22条规定,医师执业活动中必须履行保护患者隐私的义务。《传染病防治法》第22规定:“医务人员未经县以上政府卫生部门批准,不得将就诊的淋病、梅毒、麻风、艾滋病病人和艾滋病病原携带者及家属的姓名、住址和个人病史公开。”行政规章中,《护士管理办法》规定,护士在执业中得悉就医者的隐私不得泄露。卫生部、公安部联合发布的《艾滋病监测管理的若干规定》第2l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艾滋病人、梅毒感染者及其家属,不得将病人和感染者的姓名、住址等有关情节公布或传播。因此,保护患者隐私系一项法定义务。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