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让医生知悉“患者之痛”
导读:
作者:毕晓哲
近日,一张用药清单曝光:“每开出一支通用名为氨曲南的药品,医生可拿到6.5元的回扣”。而惊现“回扣清单”的医院,是刚刚获得“2009年宁波市卫生行风建设先进单位”称号的宁波市第一医院。目前,医院已将库存品全部退回公司,并对当事医生进行诫勉谈话。(5月30日京华时报)
医生收受药品回扣,在外行人看来是一件很令人痛恨的事,因为,收受的回扣最终来源还是“高价药品”,其来源还是处于末端的患者买单。但部分医院和医生群体未必有着社会公众一样的“痛感”和“耻感”。至少,从历次类似的事件上来看,这部分群体是极度麻木的。医生收受药品回扣被曝光的少吗?就在宁波当地,去年就曾曝光一起医药代表在当地医院公开发放现金回扣的案件,有关部门当场从其包里搜出29只尚未分发完的信封,内有现金13000余元。而其它地方也发生过类似的,收受回扣而当场被曝光事件,2006年3月,西安市儿童医院某医生现场收受医药代表的回扣,被记者当场逮个正着。
按说,上级有明文规定严格禁止,而社会公众又深恶痛绝、人人喊打,做为舆论和监督矛头所指的医院和医生,最起码应“收收手”吧?令公众遗憾的是,类似的事件依然层出不穷。这只能说明,所谓的“白衣天使”的称号,所谓的“医者父母心”的尊称,套用到部分医院和医生群体身上,是极不对称的。也是对社会公众、广大患者信任之心的无情亵渎。
2007年,检察日报·廉政周刊刊登文章说,时下一些官员为了升迁,却连起码的“权耻感”都丧失殆尽了。当某些“社会标杆”患了“权耻感”缺失症时,许多社会成员就会受到传染,必将出现缺乏“名耻感”、“利耻感”、“食耻感”乃至“文耻感”、“艺耻感”、“性耻感”。官员如此,其它社会行业如此,救死扶伤的医生们又何尝不是如此?什么道德廉耻,什么正义公理,在利益薰心和“耻感”丧失之下,什么样的红包、回扣不敢收?收起来又怎不会像“收白菜土豆”那样随意?
部分医生“羞耻感”丧失。什么是白的、黑的,在个别人眼中是混淆不分的,明明是违法甚至是犯罪的收回扣问题,个别人竟然习以为常。而某地的“小处方医生”反而成为医学界的“另类”,而广东某医院按进货价卖药给患者,反而被无耻的药商停止供货。这又是怎样的一个令人悲怆的医疗服务行业的现实。
看来,解决医疗卫生服务领域的积弊沉疴,不仅应尽快从制度上着手,更应从呼唤社会正义和公理的角度着手。让广大医生直接知悉“患者之痛”,让他们知道什么是“美与丑”、“白与黑”,这同样是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系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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