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伪造病历骗保“少女”原是老汉
导读:
云南省宜良县检察院日前成功侦破一起套取新农合资金案。2009年、2010年间,宜良县嘉华医院以数十元至300元不等的价格,从不少农民手中“借”来新农合医疗证,胡乱编写看病记录,套取新农合资金79万余元。目前,4名涉案人员已被依法逮捕。
虚假资料漏洞百出
此类案件不止一起
“当时只是说借我们的新农合医疗证去登记一下,做个宣传,不知道是干犯法的事。”5月25日,云南省宜良县北古城镇南北村委会老古城村村民李永正对记者说。
匡远镇蓬莱村委会蓬莱村民小组年逾五旬的李应康老汉更是一头雾水。明明是大老爷们儿,《云南省宜良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费用报审单》上却标注其性别为女,年龄19岁,家住匡远镇匡远村,因胃十二指肠溃疡,于2009年6月12日到嘉华医院住院14天,住院总费用为3049.78元。
李应康说,他从未到嘉华医院看过病。2009年4月,有人来村里收医疗证。对方把证还回来后,他也没有细看。
2010年末,宜良县卫生行政部门在例行检查中发现,嘉华医院有3万多元的新农合报账存在问题。2011年初,宜良县检察院成立专案组,对全县8个乡镇、123个村委会进行调查,走访群众1000余人次。最后查实,在2009年、2010年间,嘉华医院共伪造参保农民虚假住院资料400份,涉嫌贪污新农合资金79万余元。
记者从云南省检察院了解到,将魔爪伸向新农合的案件远不只嘉华医院这一起。2009年1月至2010年7月,云南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办新农合领域职务犯罪案件43件,占全省涉农职务犯罪案件总件数的7.4%。涉案金额达1000多万元,案件涉及楚雄、大理、昭通、文山等多个州市。
犯罪手段并不复杂
监管机制还不健全
在针对新农合犯罪的规律进行大量调查后,云南检察机关形成了一份长达7000多字的分析报告。云南检方认为,套取新农合资金的犯罪手段其实并不复杂,之所以能屡屡得手,主要原因在于“监管缺位,使犯罪分子有机可乘;外部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不能发挥监督制约作用;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完善。”
报告点明,目前对于新农合资金性质、管理机构组建性质、管理方式、各方权利义务、法律责任、定点医疗机构准入退出考核等均无系统规范,各地各行其是,造成监管不力。
一位办案检察官坦言,不少民营医院生存艰难,仅靠接诊病人的利润难以维持正常运转,而新农合资金管理制度上的漏洞给了部分民营医院可乘之机。
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李春光认为,目前管理新农合的制度性安排仅仅停留在一些部门下发的政策性文件或地方法规上,即将于7月1日实施的《社会保险法》,对新农合也未涉及。
云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沈寿文建议,拓宽对新农合资金的监管渠道,严格执行财政专项管理、银行专项存储、审计部门外部监督等监管机制,定期审计并向社会公示审计结果。 胡洪江 赵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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