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医疗事故 > 医疗管理 > 医疗用品 > 医疗器械召回将于7月正式施行

医疗器械召回将于7月正式施行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3-01 11:03:32 人浏览

导读:

据新华社电卫生部10日公布《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试行)》,并将于2011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办法。管理办法在召回的责任主体、范围、时限、分级、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被视为召回主体。召回将分为主动召回和责令召回两类。



据新华社电 卫生部10日公布《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试行)》,并将于2011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办法。

管理办法在召回的责任主体、范围、时限、分级、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被视为召回主体。召回将分为主动召回和责令召回两类。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