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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监督管理办法中的其它规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3-01 10:20:41 人浏览

导读:

第十八条《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表》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印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分正、副本,副本附有年度验证记录。备案号的编写格式为:X1药管械生产备XXXX2XXXX3号;许可证的编号格式为:X1药管械生产许XXXX2XXXX3

  第十八条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表》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由国家药品

  监督管理局统一印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分正、副本,副本附有年度验证记录。

  备案号的编写格式为:

  X1药管械生产备XXXX2XXXX3号;

  许可证的编号格式为:

  X1药管械生产许XXXX2XXXX3号;

  其中:

  X1:备案或批准部门所在地(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简称;

  XXXX2:年份;

  XXXX3:顺序号。

  第十九条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批准的产品范围应按《中国医疗器械产品分

  类目录》中规定的管理类别、类代号名称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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