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鉴定书有哪些内容
导读:
医疗事故鉴定机构收到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后,进行鉴定,最后出具医疗事故鉴定书,那么医疗事故鉴定书有哪些内容?医疗事故鉴定需要哪些材料?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
医疗事故鉴定书有哪些内容?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要求;
(2)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和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的调查材料;
(3)对鉴定过程的说明;
(4)医疗行为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5)医疗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6)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7)医疗事故等级;
(8)对医疗事故患者的医疗护理医学建议。
经鉴定为医疗事故的,鉴定结论应当包括上款(4)至(8)项内容;经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应当在鉴定结论中说明理由。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格式由中华医学会统一制定。
医疗事故鉴定材料有哪些?
(1)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2)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3)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
(4)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
(5)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
(责任编辑:小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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