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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疗医方有误诉讼终获补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2-26 10:57:40 人浏览

导读:

近日,经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受害方徐某母子作为死者亲属,获得两家医院计19000元的补偿,使一起因体检诊断误差等原因造成的进行健康体检的公民残废赔偿纠纷案件划上了句号。受害人徐某丈夫张某,生前最后一年曾由政府组织两次参与健康体检。六安市某医院

  近日,经六安裕安区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受害方徐某母子作为死者亲属,获得两家医院计19000元的补偿,使一起因体检诊断误差等原因造成的进行健康体检的公民残废赔偿纠纷案件划上了句号。

  受害人徐某丈夫张某,生前最后一年曾由政府组织两次参与健康体检。六安市某医院所出具间隔时间不长的两次健康体检结果均在正常范围,但最后一次体检结论不到两个月,张某即因身体不适被送往六安市某某医院救治,诊断为“黄疸原因待查”而入险,后诊断为“慢性重症肝炎”和“肝性脑病”。次日即不幸病逝。徐某母子处理完丧事后不久,即以张某死亡前救治诊断结果显示当时受检者的身体已有潜在疾病;而体检医院评判受检者的体征失误,救治医院疏于对症治疗亦有错,存在因果关系,应当赔偿,故提起诉讼。

  法院经审理认为,受检者张某病故这一死亡后果,与健康体检结论误导使受检者疏于防范,耽误受检者最佳治疗机会,以延长生存期限,最终丧失作为求生冶病,维护自身健康权利;并由此使受检者发病到被救治的空间狭窄,且医方依法应举证倒置而不能,应承担一定责任。故依法主持调解,六安市某某医院已补偿10000元,六安市某医院已补偿9000元。法院现已根据徐某母子申请裁定准予撤回起诉。(文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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