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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过错的鉴定费用该谁出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12-23 16:22:47 人浏览

导读:

在缴纳医疗过错的鉴定费用时,一般是首先需要提出鉴定的一方来缴纳的,后续在进行医疗过错的赔偿时,再来由过错方进行承担的。那么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医疗过错的鉴定费用该谁出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的吧!

  在缴纳医疗过错的鉴定费用时,一般是首先需要提出鉴定的一方来缴纳的,后续在进行医疗过错的赔偿时,再来由过错方进行承担的。那么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医疗过错的鉴定费用该谁出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的吧!

  一、医疗过错的鉴定费用该谁出

  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经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当事人支付。根据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预先缴纳鉴定费。卫生行政部门移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当事人预先缴纳鉴定费。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经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当事人支付。

  二、法律规定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预先缴纳鉴定费。

  卫生行政部门移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当事人预先缴纳鉴定费。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经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当事人支付。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后,对需要移交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

  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卫生行政部门收到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出具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后,应当对参加鉴定的人员资格和专业类别、鉴定程序进行审核;必要时,可以组织调查,听取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的意见。

  看到这里,法律快车小编相信你也了解了相关的知识内容了,所以在处理医疗鉴定费用的时候,是可以双方来进行协商处理有效力的。好了以上就是医疗过错的鉴定费用该谁出的相关内容了,如果你还有疑问,可以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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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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