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大问题制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反应
导读:
2003年上半年,突如其来的“非典”疫情暴露了太原市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机制的薄弱。经过近年来的制度建设和应急实践,我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能力得到较大提高,但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体系尚处于探索构建阶段。由九三学社太原市委组织撰写的 《太原市城市公共安全应急体系规划综合研究报告》,对我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建设的政策与实践进行了探讨。该《报告》认为——
“分散型”立法模式导致执行力下降
在立法和执行层面上,我市应对突发事件的地方性基本法规、主体架构仍呈现分散性立法模式,属于“具体问题具体对待”,难免凌乱、不成体系,且应急法制中以法规、规章居多,在没有上位法控制的条件下,下位法往往“实质越位”,其内部之间无法协调,冲突现象层出不究,各部门、各县(市)区均“各扫门前雪”,缺乏沟通协作,难以形成应急合力,使得相关法制或者被搁置,或者被超越,或者“各行其是”。在立法技术上也过于原则、抽象,操作性差,尤其体现在上位法的创制中。
公共卫生服务差地区成薄弱环节
从我市近几年的突发公共卫生应急事件来看,“非典”疫情、甲流疫情和清徐中学不典型麻疹疫情均首先发生在农业县;西山七校风疹疫情、西山十一校的麻疹疫情、兴安迎新街幼儿园的感染性腹泻疫情等,则多发生在外来务工子弟多的厂矿学校,这些学校又处在流动人口集中的城区边缘地带。由此看来,我市的突发公共卫生应急事件主要集中在公共卫生服务差的薄弱环节。
农村和社区将是今后预防重点
农村和边远社区的医疗卫生水平相对落后,应对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能力薄弱。在乡村和社区除了打疫苗的护士外,从事疾病预防控制的工作人员几乎没有,很难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农村乡镇和社区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前沿阵地,公共卫生医师要深入基层,做发现疫情、遏制蔓延、隔离控制、治疗传染病人、保护易感人群的一线“战士”。今后基层政府尤其是农村乡镇社区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防的重点。
地方流行病调研不能“失真”
由于缺乏经费支持,有些地方流行病的调研工作不够深入,信息搜集不全,数据处理缺乏统计和科学对照,总结工作偶见浮躁、主观、报喜不报忧,分析和结论存在失真现象。
财力支持还需“常态化”
突发公共卫生应急处理不应是亡羊补牢式的危机管理,应急体系应该是预防和治疗相结合的体系,既使在没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前提下,也应该注意平常的培训和演练,在卫生应急工作上要坚持预防为主,关口前移。常态化的工作,必然应在财力支持上体现出常态化。
财力与事权不匹配
公共卫生应急服务从属于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目前,太原市10个县(市、区)的疾病预防控制支出比重严重不平衡,县区间存在较大差异;总体上城区好于农村,城乡差别过大;尤其是县一级政府在公共卫生应急的危机管理上,财力支出明显与承担的事权不匹配,核心之处就是在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上缺乏硬性制度保障,法治特征不明显,急需改善此项工作。
培训机制尚待完善规范
政府公共卫生应急服务能力和水平以及其公共产品发挥作用的高低都与公共卫生人员的素质有着密切关系,而医疗卫生人员素质水平的高低则是制约应对突发公共卫生应急处理质量的一个重要因素。公共卫生应急人员素质的提高,又与公共医疗卫生培训体系及费用有着直接联系。因此,我市需要从根本上建立健全持续提高公共医疗卫生服务人员素质的培训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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