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宁波市完成大输液质量专项检查
导读:
为进一步巩固近年来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取得的成果,确保大输液使用安全、有效,2009年6~9月,浙江省宁波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全市范围内对药品生产、批发企业,县级以上(含县级)医疗机构,部分街道卫生院、民营医院和个体诊所等单位的大输液、注射剂和粉针剂质量,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专项检查。
这次专项检查,全市共出动2284人次,检查药品生产企业2家,批发企业29家,市级医院10家,县级医院52家,区级医院及乡镇街道卫生院368家,民营医院或个体诊所426家。检查葡萄糖注射液、氯化钠注射液、利巴韦林氯化钠、甲硝唑注射液、地塞米松注射液、注射用维生素B6等3654个批次的大输液、注射剂和粉针剂,其中快速检测1260批次,并对131个批次的大输液、注射剂及粉针剂进行了监督抽样,其中不合格4批次。
从本次大输液质量专项检查结果可以看出,通过近几年药品市场秩序的整顿与规范工作,加上连续五年的夏季大输液专项检查,以及全市普及“两网一规范”示范县建设工作,全市药品经营企业经营的、医疗机构使用的大输液和注射用小针剂及粉针剂质量是安全可控的。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对于耗材耗力的建筑工程来说,质量是非常重要的一个问题,由此产生的建设工程纠纷也是很多的。一旦发生建筑工程质量纠纷,就需要进行质量鉴定。下面将为您介绍最新工程质量
4月12日下午,浙江省"助世博、保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专项行动在杭州正式启动。此次专项行动将一直持续到2010年世博会结束,围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目标,以供
本报上海讯(记者袁征)日前,上海市工商局对农村地区、城乡接合部、外来人员聚集区的家用电器商店和小杂货店以及商品交易市场等重点区域、重点场所的家电商品开展了专项执
根据部海事局《关于印发2010年船舶安全配员和船舶自动识别系统专项检查方案的通知》和浙江海事局《关于开展船舶安全配员和船舶自动识别系统专项检查的通知》的要求,为
医疗事故赔偿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应当自受害人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
医疗事故中医院若不予赔偿的,当事人可以与医院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
医疗纠纷中的当事人对人民法院作出的调解协议书反悔了的,无法自行撤销,必须经人民法院认定调解协议无效之后才可以重新达成新调解协议或者提起诉讼。我国《人民调解法》规
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包括有: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的;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的;限于
医院出伪证若是构成伪证罪的,会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伪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