剖腹产数月后发现纱布仍在体里
导读:
“我剖腹产3个多月了,还一直在腹痛、腰痛,后来才知道,是医生把纱布留在我身体里了。”30岁的华女士欲向医院讨回公道,一大早就赶来咨询。昨天上午,广州市司法局在全市164个司法所统一开展“司法所宣传活动日”活动,主会场设在越秀区人民公园,有8个律师事务所免费为市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纱布没取出如何维权?
律师建议:多搜集证据
昨日上午,现场前来法律咨询的市民络绎不绝。据华女士向接待律师反映称,2008年1月,她在从化某医院剖腹产下一名男婴,但她并没有享受到得子的幸福,因为手术后她一直存在腹痛、腰痛等问题。华女士产后回医院检查也没有查出任何问题。后来,华女士到其他医院检查,才发现原来是医生手术时遗留了一块纱布在她的阴道里,导致阴道炎反复发作。
当年4月29日,华女士在另外一家医院取出了那块纱布。但做剖腹产手术的医院并不认账,称整个手术都没有使用过纱布。华女士投诉到卫生局,卫生局遂委托医学会做了医疗事故鉴定,鉴定结论采纳了医院的说法,认为不属于医疗事故。这一结果让华女士十分失望,更不知道下一步该如何维权。
接待华女士的律师建议她去法院起诉,做司法鉴定。同时律师提醒华女士,医院称在手术过程中没有使用纱布,这一点对她十分不利,应多搜集这方面的证据。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我们知道,并非所有的误诊都需承担法律责任,关键是医院在医疗过程中是否存在过错。如果被医院误诊,且医院存在过错,患者是可以选择用法律维权的,那么,医院误诊的处理方
医疗事故赔偿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应当自受害人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
医疗事故中医院若不予赔偿的,当事人可以与医院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
医疗纠纷中的当事人对人民法院作出的调解协议书反悔了的,无法自行撤销,必须经人民法院认定调解协议无效之后才可以重新达成新调解协议或者提起诉讼。我国《人民调解法》规
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包括有: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的;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的;限于
医院出伪证若是构成伪证罪的,会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伪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