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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措施未必能减少医疗事故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2-20 09:18:40 人浏览

导读:

针对公营医院近日不断发生医疗事故,医管局已向食物及卫生局提交报告,建议循六个方面加强病人的安全保障,包括引进新的事故管理制度、收集员工及病人意见、加强药物安全、多用科技减少人为错误、改善员工工作量以及检讨纪律处分程序。六项建议,对减少医疗事故、加强

  针对公营医院近日不断发生医疗事故,医管局已向食物及卫生局提交报告,建议循六个方面加强病人的安全保障,包括引进新的事故管理制度、收集员工及病人意见、加强药物安全、多用科技减少人为错误、改善员工工作量以及检讨纪律处分程序。

  六项建议,对减少医疗事故、加强病人安全当然都会有一定作用,而从有关内容可以看出,目前的有关规定不少已过时落伍,完全追不上现今公众对医疗服务的期望与诉求。在现行事故管理制度下,如调错婴儿事件,如果“错婴”未出医院门口已被及时发觉及改正,就不用向医管局呈报;同样,将口服吗啡当针药注射,如果病人无生命危险,也不用呈报。这就明显是存在漏洞的。

  有关失误,虽被及时发觉挽回或并未造成重大危机,但并不等于事情的发生就是可以接受或原谅的;事实是,事故之所以会发生,一定有其根源,找出原因“对症下药”、避免再有同类事故发生才是最重要的,结果如何反而是次要。婴儿身份被错调,是何等严重的大事,难道仅仅因为婴儿未出医院门口,就可以被当作小事来处理了吗?将口服吗啡当针药注射,病人生命虽无即时危险,但长远影响存疑,而且问题的严重性在于为病人注射药物前竟没有认真核对清楚,难道要病人“两脚一伸”才叫大件事吗?

  因此,新的事故管理制度扩大申报范围,包括未出医院门口或“未死人”的都要报,是完全合理和有必要的,否则,如“旧制”般宽松,实有助长事故发生之嫌。

  然而,从宣布的六项措施看来,今后公营医院病人的安全是否就有更充分保障了,事故的发生是否就会大大减少以至绝迹了,看来现阶段仍只能是“姑妄言之”、“以观后效”。

  事实是,六项措施,只能说是从机制、设备以至人手上作出了加强,但安全事故的发生,有时却未必与此有关,或者说未必是这些因素在起决定作用。

  比如说,新措施决定广泛采用先进科技,如引入“二维条形码系统”处理病人身份及血液样本,采用“射频监辨技术”来处理婴儿的身份及病人遗体,以减少出错的机会。但“二维条形码”也好、“射频监辨”也罢,不也是需要人手来处理及确认的吗?如果人员工作不认真、不负责,看都不看一眼就把婴儿放到了另一张“BB”床上,或者如年前的严重事故般整具婴儿尸不见了,那么,再先进的科学手段也是枉然和徒劳的。以前的育婴院以至“接生婆”,何来“二维条形码”?她们只会在婴儿脚上绑条颜色绳或绑块布,但婴儿的身份却不轻易被换错,因为她们清楚知道自己的职责,更清楚知道一条新生命对一个家庭、父母是何等的重要。

  因此,六项新措施的出台和制订,是有必要的,应予切实执行,从整体机制、设备上加强对病人的安全保障;但更重要的原因始终是人员的工作态度问题。救死扶伤,包括迎接新生命,是神圣的工作,医护人员是受到社会尊重的,不幸患病的市民在最痛苦、最有需要时只有医护人员能给他们以安慰和希望。公营医疗有需要加强医疗道德品格上的教育,提倡和建立如“沙士”英雄般那样高尚的情操和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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