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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死亡一般赔偿多少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9-22 16:47:43 人浏览

导读:

现在随着我国医院医疗设备越来越好了,发生医疗事故的概率也在减少,但是还是不能避免的,那么当发生医疗事故死亡的时候,要积极采取处理措施,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医疗事故死亡一般赔偿多少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现在随着我国医院医疗设备越来越好了,发生医疗事故的概率也在减少,但是还是不能避免的,那么当发生医疗事故死亡的时候,要积极采取处理措施,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医疗事故死亡一般赔偿多少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医疗事故死亡一般赔偿多少

  1、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2、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3、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4、参加医疗事故处理的患者近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二、医疗事故的处理程序

  1、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病员及其家属有权在发生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发生后1年之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

  2、病员死亡的,其家属应当在病员死亡后或收到尸检报告单后15天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其中尸检的申请,则应当在病员死亡后48小时内提出,由所在地卫生局指定的病理解剖部门进行。

  3、医疗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书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4、双方当事人对鉴定结论没有异议的,可以就处理方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区、县或医科大学申请处理。对该处理决定不服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接到处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复议,亦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对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所作的处理决定或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或复议决定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医疗事故赔偿的计算公式是什么

  1、医疗费赔偿金额=已发生医疗费用(不含原发病医疗费用)+预期医疗费用。

  2、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收入标准(患者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

  3、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时间×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4、陪护费赔偿金额=陪护天数×陪护人数×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5、伤残生活补助费赔偿=伤残等级×医疗事故发生地的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赔偿期限。

  6、残疾用具费赔偿金额=普及型器具的费用。

  7、丧葬费赔偿金额=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8、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被抚养人的人数×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抚养年限。

  9、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单据数额之和。

  10、住宿费赔偿金额=住宿天数×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

  11、精神损害抚恤金赔偿金额=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年限(死亡最长不超过6年,残疾最长不超过3年)。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关于医疗事故死亡一般赔偿多少的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综上所述我们知道医疗事故死亡赔偿金都是根据当地居民的人均收入标准来确定的。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也可以来咨询法律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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