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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医疗事故赔偿案例分析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14 13:29:41 人浏览

导读:

思想重视程度低,不按技术操作规程工作,违章操作是造成医疗事故的主要原因。想必很多人想要了解,2018年医疗事故赔偿案例分??...

  思想重视程度低,不按技术操作规程工作,违章操作是造成医疗事故的主要原因。想必很多人想要了解,2018年医疗事故赔偿案例分析是怎样的?医疗事故赔偿责任分为几种?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一、2018年医疗事故赔偿案例分析

  2005年3月至2006年6月原告陈某、洪某之六子陈小某连续在厦门市某饲料有限公司工作。2006年6月25日陈小某回家后出现发热、怕冷,遂请漳浦县杜浔镇路边卫生所(负责人被告何某章,下简称卫生所)医生被告何某到家诊治,被告何某以其患的是“伤寒”病打针、输液共三天,并给口服氯霉素糖衣片。6月30日下午及7月3日、7月7日,何某继续给患者输葡萄糖液、氯化钠加氯霉素。7月11日何某改用“先锋”再输一次。7月12日上午,患者被送漳浦县杜浔中心卫生院(下简称卫生院)住院治疗,诊断为1、伤寒可能;2、其他待除。并为患者使用氯霉素药物,后建议转市级医院治疗。7月15日,患者转漳州175医院治疗。诊断为:1、骨髓抑制;2、继发性感染;3、电解质紊乱;4、急性上消化道出血;5、呼吸性碱中毒。住院8天后转漳州市医院治疗,诊断结论与175医院基本一致。经专家会诊、检查、抢救,患者因骨髓抑制、继发感染等于7月24日医治无效死亡,共计花去医疗费人民币15918.72元。原告夫妻共生育八个子女,均已成年。经委托厦门市医学会进行技术鉴定,结论为本案病例属于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卫生所、卫生院共同承担次要责任。为此,原告诉请判令被告何某、何某章、卫生所、卫生院共同赔偿原告医疗费15918.72元,死亡赔偿金275065.6元,丧葬费9659元,被抚养人生活费117335元,护理费5400元,交通费2000元,住宿费1500元,误工费9204元,住院伙食补助费2160元,营养费5000元,精神抚慰金100000元,合计人民币445463.72元。

  二、医疗事故赔偿责任分为几种

  医疗事故赔偿责任可以分为三种类型:

  第一种,是基本类型,即国家医疗单位的医疗事故赔偿责任,由于这种医疗单位具有法人资格,因而属于法人的医护人员致人损害的替代责任;

  第二种,是私立医院的医疗事故责任,其医护人员属于雇佣制,因而属于雇佣人赔偿的替代责任;

  第三种,是个体医生的医疗责任,即个体诊所医生所致医疗事故,如属个体医生本人所致,即为一般侵权责任。

  从上述医疗事故赔偿案例可知,医疗事故赔偿需要根据造成的后果和责任的比例进行合理赔偿。若您有其它问题,可以登录法律快车的官方网站,免费咨询律师!

  责任编辑:周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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