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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事故赔偿项目及标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1-14 19:02:26 人浏览

导读:

很多医疗事故都是患者在诊疗过程中因失误造成的,这时可以追究相关人员的赔偿责任,但在此之前,最好先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确认事故等级。那么一级医疗事故赔偿项目及标准是怎样的呢?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进行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很多医疗事故都是患者在诊疗过程中因失误造成的,这时可以追究相关人员的赔偿责任,但在此之前,最好先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确认事故等级。那么一级医疗事故赔偿项目及标准是怎样的呢?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进行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一级医疗事故赔偿项目及标准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二、医疗事故等级分为几级

  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一)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

  三、认定医疗事故需哪些证据

  医疗事故案件中,除了被告人供述,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及专家鉴定结论之外,还需要注意收集以下几方面的书证或物证:

  1、门诊及住院病历。门诊病历是患者来医院就诊时最原始的证据材料,上面记载了病人的主诉、医生的查体、诊断及最后的处理意见等。

  2、化验单及各类检查结果。化验单及各辅助科室的检查结果,如心电图、脑电图、b超结果、x片等,这些资料是医生诊断时的重要参考 ,对于认定医疗事故也具有很大价值。

  3、处方、药品及药品包装袋。有的医疗事故是由于医疗人员用错药、发错药导致的,而患者当时所服用药品的处方笺的底方及其复印件、剩余药液及药品包装袋等。

  4、手术中的切除组织。手术中切除组织是证明有关手术失误的最重要的证据之一,如有条件,应尽可能保存。

  5、输血、输液反应的剩余液。因输血、输液反应而引起的医疗事故在实践中占有相当比例,这些案件中最重要的证据就是剩余液,故患方在输血或输液发生后,应注意保存静脉点滴剩余液和剩余的血液。

  6、死者尸体。对于导致患者死亡的医疗事故案件而言,死者尸体是最有力的证据。因此,对那些因不明的案件,应尽量动员患者家属及时进行尸检,以查清医方对患者的死亡是否负有责任。

  以上就是由法律快车小编整理收集的关于一级医疗事故赔偿项目及标准的信息,由上可知,一级医疗事故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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