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医疗事故 > 医疗事故赔偿 > 医疗事故赔偿标准 > 医疗事故赔偿的标准是怎样的

医疗事故赔偿的标准是怎样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12-17 19:26:14 人浏览

导读:

生活中医疗事故时有发生,一旦出现医疗事故,相关患者肯定会向医院要求赔偿,但是实践中很多患者及其家属都不了解医疗事故赔偿知识,以至于无法合理维护自己的权益,那么医疗事故赔偿的标准是怎样的?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生活中医疗事故时有发生,一旦出现医疗事故,相关患者肯定会向医院要求赔偿,但是实践中很多患者及其家属都不了解医疗事故赔偿知识,以至于无法合理维护自己的权益,那么医疗事故赔偿的标准是怎样的?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一、医疗事故赔偿的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对医疗事故赔偿项目及标准有: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二、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的因素是哪些

  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

  (一)医疗事故等级;

  (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三、医疗赔偿纠纷要如何解决

  (一)与医方协商解决。

  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章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值得注意的是,在司法实践中,就人身损害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一方反悔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应保护其诉权,但其不能证明在订立协议时具有无效或者可撤销情形的,应认定协议有效。

  (二)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当事人可以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书面申请。书面申请应在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提出。

  (三)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目前,到人民法院提起医疗赔偿纠纷诉讼,不以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为前提。患方的举证责任集中在患者人身损害后果(身体健康损害、死亡等)和与医疗机构的医疗关系(病历、医疗费单据等)上。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对医疗事故赔偿的标准是怎样的的相关介绍,我们可以了解到,一般医疗事故赔偿标准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等,患者可以就赔偿事宜与医院方协商,要是协商不成可以进行起诉,希望以上内容对您有所帮助。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