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手术成植物人 医院赔偿70万
导读:
患者手术成植物人 医院赔偿70万
叶某因腰椎间盘突出,到医院接受手术,没想到手术意外变成植物人,家属将医院告上法庭,索赔210余万元。日前,这起因医疗纠纷引发的巨额索赔案,在湖北省汉川市人民法院法官的悉心调解下,医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赔偿款支付到位。
2006年5月17日,原告叶某因腰部酸胀不适,到汉川城区某医疗机构就诊,经诊断为腰间椎盘突出。医院拟为叶某实施腰椎间盘髓核摘除手术,叶某及其妻均签署相关知情同意书。20日上午手术施行期间,因叶某出现麻醉反应而中止,当日下午叶某因症状加重而被转至武汉协和医院进行抢救,后在协和医院治疗三个月,一直处于昏迷状态,至2006年8月4日出院返回被告医院治疗,至今尚未苏醒。
经武汉大学医学院法医鉴定所鉴定,叶某为一级伤残,后期医疗费每天约需250元,并需长期完全护理依赖。经双方申请,今年2月,孝感市医学会作出医疗事故鉴定书认定,不构成医疗事故。但叶某家属认为是医院手术过错而造成了原告成为植物人状态,要求医院给予赔偿。因双方对赔偿数额异议较大,多次协商未果,而诉至法院。
经办案法官悉心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赔偿协议,医院除承担患者已发生的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费用共计35.41万余余元外,还一次性支付给叶某伤残补助金、后期医疗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费用共计36.47万元。目前,医院已将赔偿款支付到位。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
所谓植物人主要是因为一些意外情况而导致患者的健康受到影响,对于这种情况一般是需要很多的护理费用作为侵权人员要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那么2022植物人赔偿标准是怎样
医疗事故赔偿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应当自受害人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
医疗事故中医院若不予赔偿的,当事人可以与医院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
医疗纠纷中的当事人对人民法院作出的调解协议书反悔了的,无法自行撤销,必须经人民法院认定调解协议无效之后才可以重新达成新调解协议或者提起诉讼。我国《人民调解法》规
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包括有: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的;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的;限于
医院出伪证若是构成伪证罪的,会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伪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