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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在多久内鉴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8-19 11:51:56 人浏览

导读:

发生医疗事故之后,患者要及时的进行医疗事故鉴定,这样才能要医疗机构以及相关的工作人员承担相应的责任,医疗事故鉴定也是有时间规定的,那么医疗事故在多久内鉴定?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相关知识,欢迎阅读。

  发生医疗事故之后,患者要及时的进行医疗事故鉴定,这样才能要医疗机构以及相关的工作人员承担相应的责任,医疗事故鉴定也是有时间规定的,那么医疗事故在多久内鉴定?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相关知识,欢迎阅读。

  一、医疗事故在多久内鉴定

  1、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病员及其家属有权在发生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发生后1年之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

  2、病员死亡的,其家属应当在病员死亡后或收到尸检报告单后15天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其中尸检的申请,则应当在病员死亡后48小时内提出,由所在地卫生局指定的病理解剖部门进行。

  3、医疗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书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4、双方当事人对鉴定结论没有异议的,可以就处理方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区、县或医科大学申请处理。

  

  二、医疗事故鉴定申请

  首先是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启动,《条例》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报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交由负责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学会组织鉴定。

  医疗机构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应当包括住院患者的病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例资料原件;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做出的检验报告;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此外,在医疗机构建有病历档案的门诊、急诊患者,其病历资料由医疗机构提供;没有在医疗机构建有病历档案的,由患者提供。

  三、医疗事故鉴定处理程序

  1、家属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做好登记,家属签字)。

  向家属作好解释工作,医疗纠纷解决途径有三条:

  (1)是医患双方自行协商解决。

  (2)是向卫生局书面写出医疗事故技术申请书进行医疗事故鉴定。

  (3)是直接向法院起诉。

  2、家属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做好申请书收到时间登记)。

  (1)家属提供书面申请,并附和病人关系的有效证件;

  (2)自收到书面申请15日内,卫生局移交郑州市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郑州市医学会约在55天后出具医疗事故鉴定书);

  (3)自接到医疗事故鉴定书15日内,双方如果对鉴定结果有疑问,可提出再次鉴定。

  3、接到医疗事故鉴定书后,根据鉴定结果,双方可以可自行协商赔偿。也可以申请卫生局调解、或者申请由法院判赔。

  4、任何纠纷解决后,各医疗单位必须在7日内将处理结果以书面形式上报市卫生局。包括纠纷发生经过及处理结果、病例复印件一份)。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医疗事故在多久内鉴定”全部内容。发生医疗纠纷,病员及其家属有权在发生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发生后1年之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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