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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事故对医生处罚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20 11:41:55 人浏览

导读:

在医患关系中,医疗事故的发生往往成为医患关系恶化的原因之一,在我国,医疗事故也是有等级划分的,不同等级的医疗事故处罚也略有差别,那二级医疗事故对医生处罚有哪些?针对这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在医患关系中,医疗事故的发生往往成为医患关系恶化的原因之一,在我国,医疗事故也是有等级划分的,不同等级的医疗事故处罚也略有差别,那二级医疗事故对医生处罚有哪些?针对这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一、二级医疗事故处理

  1、第二十条 对造成医疗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员,医疗单位应当根据其事故等级、情节轻重、本人态度和一贯表现,分别给予以下行政处分:

  一级医疗事故: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开除留用察看、开除;

  二级医疗事故: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

  三级医疗事故: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

  2、第二十一条 对造成医疗技术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员,医疗单位应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吸取教训,一般可免予行政处分;对情节严重的,也应当依照本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二、二级医疗事故对医生处罚有哪些

  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章第四十六条至第五十二条规定、第五十五、五十六条规定以及《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定,依法承担下列责任:

  (1)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患者或家属经济损失。各项赔偿项目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已有详细规定,可以对号入座。具体数额的确定,患方可以通过卫生行政部门调解确定,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确定。各项赔偿项目确定后一次性支付,赔偿结束后不得再反悔。

  (2)行政责任:对于医疗机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于发生医疗事故的人员,卫生行政部门或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

  (3)刑事责任: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二级医疗事故对医生处罚有哪些”的相关知识,发生医疗事故后要积极处理,然后才处罚相关过错人员。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责任编辑: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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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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