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阑尾炎是否属于医疗事故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2-22 05:50:50 人浏览

导读:

我儿子三岁因肚子痛,去医院门诊,说是急性胃炎,开药。第二天出现高烧,说是什么上感,第三天和第四天门诊点滴。始终肚子痛,频繁出现高热,第四天因点滴后再次出现高热,以小儿肠炎入住儿科,入院诊断急性胃肠炎和消化道出血。第三天高热不退出现昏睡大小便失禁,第

  我儿子三岁因肚子痛,去医院门诊,说是急性胃炎,开药。第二天出现高烧,说是什么上感,第三天和第四天门诊点滴。始终肚子痛,频繁出现高热,第四天因点滴后再次出现高热,以小儿肠炎入住儿科,入院诊断急性胃肠炎和消化道出血。第三天高热不退出现昏睡大小便失禁,第四天上午,我几次问主任孩子为什么出现尿失禁现象,主任说检查尿没毛病,所以说就没毛病(在这期间没做过任何仪器检查),在一次谈话中三次推我们去哈尔滨看看,决定去哈市,主任同意下午给我们办出院手续,一切准备就绪。中午孩子又出现严重肚子痛,外科两次院内会诊说是阑尾炎(但没有明确告诉我们家长) ,让做彩超,下午三点多到彩超室当班大夫不会看,当时彩超室主任提前离岗,马上要下班,没办法只好退单,因为对医院已经失去信任,所以决定转院,在办理出院的同时,患者赶到一家专门做阑尾手术的医院去咨询,才知道孩子阑尾已经化脓,担误时间太长,医院不敢接,怕担责任,说上手术台有可能下不来,建议我们回原医院进行手术,说孩子随时有生命危险。马上赶回原医院的外科。当天晚上手术,术后大夫说腹腔打开浓就外溢了,变绿臭了(病历上写黄色脓液),入院通知单上把急性阑尾炎划掉了下面改成局限性腹膜炎(确诊为阑尾周围脓肿和局限性腹膜炎)。手术记录是阑尾根部坏疽穿孔,阑尾尖端与周围组织粘连)。术后第五日出现高热,刀口下积液,拆开两针进行引流,之后五日频繁出现高热,以致医院无法控制。转院后确定诊断阑尾炎术后感染,高热。一个多月后出院。在此期间多次使用来比林及激素地塞米松进行退烧。

  1、大家最关注的焦点-是不是医疗事故?其实这是大家的认识的误区,不管是不是医疗事故,我所引起的后果只要是医院引起的,医院就要依据民法通则进行赔偿。而在实际上,如果是医疗事故,赔偿往往还少于依据民法通则进行赔偿。这中间涉及到一个最大的问题-鉴定,因为医学的专业性,医疗纠纷都要通过鉴定才会判决。如果你非得说它是医疗事故,就必须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如果你只要求医院赔偿,你就可以选择进行医疗过错及因果关系的司法鉴定,我们选择鉴定是想得到一个公正的结果,而医疗事故鉴定名声在外,鉴定专家和医院都是本地医疗系统的,相互之间关系密切,大家都会出一些事,难免相互照顾一下;但司法鉴定是比较公正的鉴定,我推荐山东金剑司法鉴定中心,他们能为患方着想,也有权威,还提供审查服务(收费300-500),如果审查结果不利,就不用花更多的钱进行鉴定了。(这中间涉及到的法律及案例如下可以参考: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负责人就审理医疗纠纷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答记者问、首例社会司法鉴定对抗案终审判决书、肖晓龄童与昆明市儿童医院一般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

  2、我应该按什么法律程序处理医疗纠纷?首先不管怎么解决,有没有问题,第一时间封存病历是最关键的(记得自己复印一份并盖好医院的章,以后分析鉴定都得靠它),如果病历被他们改掉了后面处理就比较棘手了!如果一出事你就封存了病历,只要医院存在问题,他往往很快就会和你调解的。协调解决是最好的解决办法,处理快、钱容易到位、不用浪费太多的时间和精力。但不是你说要协调医院就按你的要求赔给你钱的,手上还是要一点东西,这就是鉴定,所以我建议大家复印病历后,找一些专家看存在什么问题,再自行委托(律师事务所委托)进行司法鉴定,有了鉴定结论在手,后面就会没那么难,你找医院也调解也好,起诉也好!但也不是没有问题,如起诉后医院再要求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怎么办,如果鉴定结论不是事故,基本说明你自行委托的司法鉴定结论失效了!所以医院如果不服,你只能同意重新进行医疗过错及因果关系司法鉴定!因为司法鉴定的公正性,它不会与你的首次鉴定有太大的差异的。这之后几乎就没太多问题了。(法律参考:病历管理条例、司法鉴定通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

  3、找律师。如果打医疗官司,律师是必须要找的,首先封存病历你自己去封可能会出现一些问题,如关键的病历没复印出来(医嘱、护理)或者不让你复印!再就是委托司法鉴定也要律师事务所,但你不能太相信律师,尤其是小地方的律师,自己也得知道一些,如我上面提到的参考资料也得看看相关的东西,关键的东西自己可以上网咨询一些知名医疗律师,如宋中清、李仁兵等,也有一些遇到相似情况的网友也是很愿意帮忙的,他们往往能提供一些实用的可操作的方法。

  4、介绍下我自己的官司,经历了省市两级医疗事故鉴定后,得出不是医疗事故的结论;之后我又自行委托了山东金剑司法鉴定中心进行了医疗过错及因果关系的鉴定,得出过错与后果存在因果关系的结论,现在案件正在审理,因为有前两次的医疗事故鉴定结论,给我带来了很大的麻烦,所以大家也要从我的经历总结经验教训

  5、医疗专业问题。实际上我说了不算,这个还是要请教医生,查看相关医学资料。但从医疗官司中起来,也看过很多案例,能找出一些比较通用的规律,一般先看有没有资质,如执业医师、执业护士等;再看有没有违反告知义务,这个在司法鉴定中比较重视,而一般医院都不太重视;再看用药情况,如麻醉药、能引起后果相关的药是否使用不当、还有就是延误诊治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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