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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遇到医疗纠纷怎么处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25 00:42:02 人浏览

导读:

护士遇到医疗纠纷之后积极配合医院进行医疗事故原因的调查,然后与患者就医疗纠纷后续处理事项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方式解决。更多关于护士遇到医疗纠纷怎么处理的相关知识,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护士遇到医疗纠纷之后积极配合医院进行医疗事故原因的调查,然后与患者就医疗纠纷后续处理事项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方式解决。更多关于护士遇到医疗纠纷怎么处理的相关知识,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护士遇到医疗纠纷怎么处理

  护士遇到医疗纠纷之后积极配合医院进行医疗事故原因的调查,然后与患者就医疗纠纷后续处理事项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二、医疗事故鉴定有哪些注意事项

   1、复印医疗材料患者必须在场。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患者有权复印及复制病历等资料,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复印或者复制服务,并在复印的病历资料上加盖证明印记,复印的过程应当有患者在场。

  2、申请鉴定可三选一。(1)直接委托医学会进行鉴定;(2)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由卫生行政部门把鉴定申请移交到医学会;(3)由人民法院委托。

  换句话说,通常情况下,发生了医疗纠纷,患者都会先找医院,由双方进行协商,在协商的过程中若达成一致协议,则双方可以共同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如果协商不成,当事人可单方投诉到卫生行政部门,由卫生行政部门来委托医学会组织鉴定(医学会不接受患者或者医院单方面的申请);另外,当事人还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由法院受理后委托医学会组织鉴定。

  3、首次鉴定不满意可申请再次鉴定。患方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天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三、医疗事故怎么鉴定

  1、病员家属要求追究医疗责任时,首先向医疗单位的医务处(科)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的书面申请,由医疗单位医疗事故处理小组进行讨论,并出具书面结论。

  2、病员或其家属对医疗单位结论不服的,可以向相应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3、医疗事故或事件鉴定申请,限于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发生后一年之内提出,逾期不予受理;但病员死亡的,其家属应在病员死亡后或收到尸检报告单后十五天内提出申请。

  4、对县级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鉴定结论不服的,应在收到鉴定书十五天内向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复查。

  5、对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鉴定结论不服的,应在收到鉴定书十五天内向省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复查。

  6、省医疗事物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为最终鉴定,如对结论不服,可以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现在是法治社会,当事人遇到医疗纠纷应当运用法律武器进行权益维护。以上内容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你整理的关于护士遇到医疗纠纷怎么处理的相关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感到疑惑,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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