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医疗事故 > 医疗事故处理 > 医疗事故的处理原则是什么

医疗事故的处理原则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15 17:14:55 人浏览

导读:

如果不好好的处理好医疗事故的话,可能会使纠纷进一步的恶化,要想正确的处理医疗纠纷首先就需要遵守相关原则。所以下面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医疗事故的处理原则是什么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当然大家也可以咨询法律快车。

  如果不好好的处理好医疗事故的话,可能会使纠纷进一步的恶化,要想正确的处理医疗纠纷首先就需要遵守相关原则。所以下面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医疗事故的处理原则是什么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当然大家也可以咨询法律快车。

  一、医疗事故的处理原则是什么

  处理医疗事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恰当。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应当按照程序进行,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

  二、医疗事故处理程序

  1、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病员及其家属有权在发生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发生后1年之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

  2、病员死亡的,其家属应当在病员死亡后或收到尸检报告单后15天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其中尸检的申请,则应当在病员死亡后48小时内提出,由所在地卫生局指定的病理解剖部门进行。

  3、医疗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书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4、双方当事人对鉴定结论没有异议的,可以就处理方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区、县或医科大学申请处理。对该处理决定不服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接到处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复议,亦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对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所作的处理决定或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或复议决定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医疗事故的预防

  在日常工作中,医疗机构应当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医疗事故的发生,做到以事前防范为主,防患于未然。要做到有效防范医疗事故除了设立医疗质量监控部门或人员、加强医疗质量监督管理、提高医务人员技术水平、改善服务态度外,还应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医疗事故预案。医疗事故预案是在医疗事故出现之前制定的一系列应急反应程序,明确应急机制中各成员部门及其人员的组成、具体职责、工作措施以及相互之间的协调关系。预案在其针对的情况出现时启动。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医疗事故的处理原则是什么的全部内容。除了医疗事故的处理之外,预防工作也是非常重要的,这样可以避免很多纠纷的产生。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