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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患纠纷调解的“遂宁样本”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2-24 16:25:13 人浏览

导读:

医患纠纷调解的“遂宁样本”■核心提示:解决医患纠纷,过去患者往往选择找医院、找卫生部门或进法院,而现在在遂宁,患者有了另一个选择。2007年10月,我市创新成立了医患纠纷调解中心。“正式成立医患纠纷调解中心,是探索和谐处理医患纠纷的一条好路子。”市医患

  医患纠纷调解的“遂宁样本”

  ■核心提示:解决医患纠纷,过去患者往往选择找医院、找卫生部门或进法院,而现在在遂宁,患者有了另一个选择。2007年10月,我市创新成立了医患纠纷调解中心。

  “正式成立医患纠纷调解中心,是探索和谐处理医患纠纷的一条好路子。”市医患纠纷调解中心主任杨刚说。中心调解案件不向当事人收取任何费用,实实在在为群众排忧解难。今年5月21日,我市医患纠纷调解的经验和作法引起了中央电视台的关注,成为全省医患纠纷调解的“遂宁样本”。

  耽误抢救致患者死亡 现场成功调解纠纷

  2010年4月30日上午,遂宁城区居民黄某某因腰椎间盘滑脱在遂宁某医院实施骨科手术,术后转入ICU监护。

  5月1日下午,患者清醒后经医生检查身体特征基本正常后转入涉外病房康复治疗。2日上午11时许,患者突然出现冒冷汗、呼吸困难等症状,患者家属见到此状况,立即按呼叫器,并跑到四楼叫值班医生前来实施抢救。3日上午8时,患者最终还是因抢救无效死亡。死者家属始终不能接受这个现实,认为是医生的不重视耽误了抢救的最佳时机才导致亲人死亡。情绪非常激动地纠集了几十人到医院闹事,医院工作人员非常担心这些家属的不理智行为,便拨打了市医患纠纷调解中心的求助电话,中心工作人员接到电话后立刻赶往现场展开调查,调查了当时为死者实施抢救的医生、护士及相关人员,听取了患者家属的情况反映,中心工作人员耐心地缓解家属情绪,然后通过双方疏导、讲法律、走程序,最后由医院向死者家属赔偿4.8万元。

  为医患纠纷设立“缓冲区”

  据记者调查,市医患纠纷调解中心的调解方式灵活,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中心的调解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合理、合法、合情。中心工作人员有亲和力、应变力、责任心,对患者抱以同情,对医院方抱以热情。二是适时调解,分开洽谈、“背靠背”做工作。三是调解成功,双方当事人达成意向协议后,中心当即根据医患双方调解意愿制作协议确定纠纷责任,赔偿或补偿金额,支付赔偿或补偿方式与时间,双方签字生效。中心督促双方履行。如果调解不成,调解程序终止,送达双方当事人终止调解通知书,并告之双方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如果一个医疗纠纷进入打官司的境地,原告和被告双方很容易进一步激化矛盾。”打了多年医疗纠纷官司,遂宁蜀中律师事务所律师汤洪波如此总结。

  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时间和经济的成本很高。据了解,医疗事故鉴定收费一般在2000元以上,再加上律师费、诉讼费,一般要万元左右。而由于医疗纠纷案件专业性强,审理时间较长,有的可能长达几年。

  能不能成立一个第三方的医患纠纷调解中心,探索和谐处理医疗纠纷的新路子?2007年10月,市医患纠纷调解中心应运而生。

  医患纠纷调解中心的成立,为医疗纠纷的解决建立了一个“缓冲地带”。产生医疗纠纷后,医患双方都可以到调解中心申请调解,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选择调解员和相关专家组成调解小组,然后当事人双方和调解人员一起“坐下来协商”。“调解既要着力于分清谁是谁非,更重在化解纠纷;不在裁决,只给予帮助和引导,让医患双方主动互谅互让;调解不公开进行,有更大的协商与交流空间,有利于缓解对立情绪。”杨刚介绍说。

  “智囊团”供医患双方免费挑选

  谈及医患纠纷调解中心的人才储备,杨刚颇为自豪。他告诉记者,市司法局抽调了两位长期从事法律服务工作的律师、法律工作者,一位从事医疗工作多年的同志和一位法律专业毕业的大学生为中心专职工作人员,同时还特聘一批资深法律人士和资深的医学专家,作为处理一些疑难案件的顾问和调解员。中心工作人员知法、懂法,能熟练运用国家现有的《民商法》指导调解工作,把《民商法》与《医疗纠纷处理条例》有效结合起来,从而使医患纠纷调解工作有了更宽角度和更广实用性。

  截至目前,全市医患纠纷调解中心共受理案件100件,成功调解86件,调解成功率为86%。在各类案子中,患者索赔金额为2742万元,通过调解,医院实际赔付金额为207万元。(记者 陈中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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