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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扎竟切除子宫医院应担责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2-28 19:13:31 人浏览

导读:

玉山讯一个结扎小手术,最终演变成切除了子宫,这是受害者李某事先怎么也想不到的结果。日前,玉山县人民法院对一起医疗事故纠纷作出了一审判决,判决医院赔偿因切除李某子宫而给其带来的各项损失共计7万多元。2010年5月29日凌晨3点多钟,原告李某被接到某医院待产,

  玉山讯 一个结扎小手术,最终演变成切除了子宫,这是受害者李某事先怎么也想不到的结果。日前,玉山县人民法院对一起医疗事故纠纷作出了一审判决,判决医院赔偿因切除李某子宫而给其带来的各项损失共计7万多元。

  2010年5月29日凌晨3点多钟,原告李某被接到某医院待产,但经检查胎位不正,医院说必须剖腹产,李某和家人表示同意。考虑到结育,李某要求医生剖腹产时顺便给其做结扎手术,医生表示同意。当日凌晨4点58分,李某剖腹产顺利地产下一男婴,接着做结扎手术,在做结扎手术过程中,医生误将血管当成输卵管剪断,造成李某大出血。因为血流不止,医生建议切除子宫,为了保妻子性命李某丈夫只好同意。事后,李某经司法鉴定机构鉴定为伤残七级,双方对此协商未果,故诉至法院,要求赔偿。

  法院审理认为,保证病员的人身安全是医院的基本责任和义务。医院对其医务人员工作中的过错造成的侵权损害结果依法理当赔偿,以维护公平与合理性。遂作出上述判决。

  (张金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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