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一医院乱用网上下载美女照美女找上门
导读:
医院将网上照片印在刊物封面 照片主人公起诉至法院 法院判决医院侵权
晨报锦州讯(记者 尤宏韬)别以为网上下载的美女照就能随便用,没准哪天真人告你。
锦州一家医院将网上的照片印在刊物封面,没想到照片的主人公就在锦州上学,结果人家把医院告上法庭。
意外:照片上了医院杂志
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办案法官介绍,2007年9月的一天,在锦州上大学的王颖(化名)听朋友说自己的照片上杂志封面了。
当朋友拿出锦州某皮肤病专科医院自办的2007年第7期杂志时,王颖才发现自己的头像印在了封面上。该杂志内容大多是治疗皮肤病的,免费赠阅。
王颖发现,照片是自己发布在博客中的。照片被医院用在了治病的杂志封面上,王颖的一些朋友对她有了不好的看法,这让王颖觉得很痛苦。
起诉:大学生一怒告医院
王颖多次找到医院协商,但没有结果。无奈,王颖向法院起诉医院。
王颖认为,医院在未经她同意的情况下,将她的照片用在医院的杂志封面上,而且杂志的内容大都是治疗各种疾病的词语,杂志广泛赠阅,引起了学校和社会对她的非议,给她造成了极坏的影响,因此请求法院判医院停止侵害并赔偿自己精神抚慰费。
但是医院辩称,照片是从网上下载的,并不知道真正的主人是谁,而且自办的杂志中没有用不健康的文字,也没有以营利为目的。另外,刊物已经不再发行了,所以并没有对王颖构成侵害。
调解:医院给付13000元
一审法院在审理中认为,医院未经王颖的许可使用她的肖像,已构成了对王颖肖像权的侵害。医院虽然在刊物上注明“免费赠阅”字样,但其发行的目的是为了宣传医院形象,扩大影响并提高知名度,具有营利性质,因此医院应承担相关的民事责任。
此外,法院认为,医院的杂志虽有治疗疾病的内容,但并非污秽不堪,也没有在刊物中把王颖的照片和治疗内容相联系,医院只是侵犯了王颖的肖像权,并没有对王颖的名誉权造成侵害。
据此,一审法院作出判决:医院应向王颖赔偿精神抚慰金。但双方在数额上难以达成协议,王颖向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近日,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调解,双方达成共识:医院给付王颖人民币13000元。
法官提醒
虽然是网上的照片,不一定能找到真人,但未经本人许可私自下载使用就已经侵犯了肖像权。这也给所有的商家提个醒,在给自己的企业作宣传时一定要认真了解法律的规定或提前作好咨询,不要因为疏忽引起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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