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死亡,亲属以医护人员不具备资质为由状告医院
导读:
患者死亡,亲属以医护人员不具备资质为由状告医院
医院不举证 判赔5万元
金黔在线讯 去年7月,老年妇女曹世芬因病在大方县同仁医院住院治疗7天后不幸死亡。事后,死者家属以医院未按医学常规和治疗原则对曹世芬进行诊治,且医护人员不具备相应资质为由,将医院起诉到法院,索赔10.8563万元。6月11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被告同仁医院因未按规定举证,近日被大方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赔偿死者亲属5.399万元。
2007年6月29日,曹世芬因病被送往大方县同仁医院住院治疗。7月6日晚,曹世芬在弥留之际由其家属护理回家后于当晚11时死亡。事后,死者家属以大方县同仁医院未按医学常规和治疗原则对曹世芬进行诊治,在参加治疗的16人名医护人员中,竟有11人不具备相应资质,医疗行为有过错,是导致曹世芬死亡的原因为由,将同仁医院状告到大方县法院,索赔各项费用10.8563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根据有关规定,同仁医院应就其医疗行为与曹世芬的死亡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及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而同仁医院在举证期限内却未能举证,因此,应该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大方县法院据此作出一审判决:由同仁医院赔偿原告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共计5.399万元,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每一个人都是吃五谷杂粮长大的,所以没有任何一个人可以说保证自己的身体从来不会生病。而一般的小病,我们吃药就可以解决,而如果是大病,那么就需要去医院进行治疗的。如
医疗事故赔偿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应当自受害人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
医疗事故中医院若不予赔偿的,当事人可以与医院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
医疗纠纷中的当事人对人民法院作出的调解协议书反悔了的,无法自行撤销,必须经人民法院认定调解协议无效之后才可以重新达成新调解协议或者提起诉讼。我国《人民调解法》规
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包括有: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的;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的;限于
医院出伪证若是构成伪证罪的,会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伪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