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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左脚骨折医生切开右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2-28 12:53:10 人浏览

导读:

左腿骨折需做手术,医生却在右腿上来了一刀。好在医院也够坦诚,承认了错误。不过听到患者6万元的赔偿要求后,医院又不干了。按照患者的说法,医院院长曾说自己还算讲良心,否则在他完好的骨头上打上两根钢针再缝好,之后告诉患者,他的右脚本来就有问题,问题也就解

左腿骨折需做手术,医生却在右腿上来了一刀。好在医院也够坦诚,承认了错误。不过听到患者6万元的赔偿要求后,医院又不干了。

按照患者的说法,医院院长曾说自己还算讲良心,否则在他完好的骨头上打上两根钢针再缝好,之后告诉患者,他的右脚本来就有问题,问题也就解决了。

这样的话,令人毛骨悚然。如果真是这位院长所说,那可以猜想,或许他曾多次处理类似的事故,成功保住了医院的声誉,并且掌握了无数补救医疗事故的奇招,让想要维权的患者哑巴吃黄连。

如果真是这样,那他这次的决定真的算是很有良心了,真该受到表扬。

本来是左脚骨折需要做手术,却被医生切开了右脚。贵州人何某遭遇如此乌龙后向医院提出6万元索赔,院方只答应赔偿1万元。

患者 院长称本可将错就错

“当时我迷迷糊糊听到主治医生给院长打电话,说手术做错了。”何某告诉记者,他在景谷县做废铁生意,去年12月29日,在一起车祸中左脚腓骨粉碎性骨折。在景谷县人民医院做手术时,由于医生看错片子,将其未骨折的右脚切开。发现其右脚没有骨折后,医生才意识到片子出了差错。

何某说,他住院期间没有和医院说什么,院方也显得若无其事。出院时他向院方交涉,院方让他不用担心,说会妥善处理。但出院后多次找到医院要求赔偿6万元,院长一开始承诺给他几千元钱作为补偿,后来又说免去他1.3万余元医疗费外,再补偿他1万元,几天前双方最后一次协商,依然没有达成一致。

“院长说超过1万元他无权解决,还说我们‘狮子大开口’,让我们去告法院,说医院买了保险,法院判多少,由保险公司承担。”何某说,院长还说他们算讲良心的,把做错手术的实情告诉患者并答应赔偿。要是不讲良心,在他完好的骨头上打上两根钢针再缝好,之后告诉患者,他的右脚本来就有问题,问题也就解决了。

“医院切断了我的右脚,现在右腿明显地短了1到2厘米,走路不方便,生意也做不了,半年损失10万元以上。”何某说,他的右脚现在下坡不能自由行动,脚也伸不直,要医院赔偿6万元并不为过。他还说,如果医院不赔,他只有按照程序做医疗事故鉴定后,和医院对簿公堂。

医院 患者不服可走司法途径

记者从景谷县人民医院给何某做手术时撰写的《手术记录》上看到,在各项预备工作完成后,医生将何某的右小腿外侧皮肤切开,分离肌层,显露腓骨,发现腓骨并未骨折后再次查阅X射线片子,片子确实显示右腓骨骨折,因而考虑X射线片子可能出错。之后做了C型臂透视,发现粉碎性骨折的是左脚腓骨。在向患者家属交代后,才对左脚进行手术。

“确实是我们医生的错,医院已对当时手术的医生进行了处分,也愿意积极赔偿处理此事。”景谷县人民医院罗副院长在电话中告诉记者,何某送到医院时,双下肢都不同程度受伤,右脚比左脚肿胀得还厉害。手术时,外科医生看到肿胀的右脚就以为是右脚骨折,再加上X光片上标注的也是右脚骨折,所以就对右脚进行了手术。划开皮肤后才发现右脚没有骨折。医生立即纠正错误,对左脚进行手术,并告知患者,还赔礼道歉。医院愿意免去这次手术的费用再赔偿患者1万元,并对当时手术的医生批评教育并罚款。“患者先前同意,最后又不同意了。搞错手术我们愿意承担责任,如果患者不服也可走司法途径。”

景谷县卫生局医政处处长雷先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将何某的右脚切开肯定是医院的错,医院院长和护理部负责人已到何某病床前道歉,双方协商解决时没有达成一致,建议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同时,卫生局将处分医院和当事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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