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节炎治成股骨头坏死因医院乱开激素药
导读:
因为四肢关节肿痛,今年70岁的张女士到医院检查,被诊断为风湿性关节炎。在治疗过程中,医院滥用了激素类药物,导致张女士股骨头坏死。昨天记者从市南法院了解到,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医院对于张女士这种病例,开始时用量偏大,在张女士已有股骨头坏死情况下,又未经患者同意继续使用激素治疗,导致张女士致残,应该承担50%的责任,一审法院判决赔偿张女士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失费等共计10万余元。
关节炎治成股骨头坏死
张女士一方诉称,在她50多岁时因为四肢关节肿痛到本市一所医院治疗,被诊断为类风湿性关节炎。在治疗过程中,医院明知地塞米松、强的松油强烈的副作用而该药又非治疗关节炎的必选药物。
张女士认为,医院在没有和她说明的情况下,给她注射、口服并没有采取避免副作用的治疗措施,导致她患上股骨头坏死,伤残程度达到5级,应该赔偿自己各项损失30余万元。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时,医院方表示,医疗行为是符合规范的,不存在医疗过失,要求法院驳回张女士的诉讼请求。
院方使用激素不当
市南法院委托湖北同济法医司法鉴定中心,对医院的治疗过程是否存在过错做鉴定。鉴定中心认为,根据张女士的病情,医院可以使用激素,但在使用激素过程中,存在不当之处。第一点是张女士发病只有两个月,症状也不是很严重,选用激素治疗,应尽量小剂量使用,但医院开始使用量偏大,第二点是张女士第二次住院时,已明确有股骨头坏死,应该尽量避免使用激素,如果非用不可,应该告知患者,讲明不良后果,在患者签字同意后使用,但医院在这一点上没有告知患者.
司法鉴定中心表示,激素使用多长时间、多大剂量才会导致股骨头坏死,因为个体差异很难定论,因此认为医院在使用激素治疗中存在过失,这一过失与张女士患股骨头坏死存在部分因果关系,应该承担50%的责任。
法院判赔患者10余万
市南法院认为,市民的人身健康权受到法律保护,张女士因病到医院治疗,治疗后发生股骨头坏死的事实清楚。因为医学鉴定部门已经认定责任,法院判决医院承担50%的赔偿责任。
对于张女士提出的护理费赔偿,法院认为她没有提供证据证明达到需要完全护理依赖的程度,没有支持这项赔偿要求。法院最终一审判决医院赔偿张女士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失费等各项损失10万余元。(段海鹰 张娟)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
患者患病之后,如果病情已经到了正常的生活的话,其实就是残疾水平了,这种情况可以去做鉴定评残了,就股骨头坏死能不能评残、评残需要什么资料、残疾等级鉴定标准是什么,
髌骨粉碎性骨折的情况是比较严重的,一般如果身体有比较严重的损伤都是可以去进行评残的,但是很多的人对于这些评残的条件其实是不清楚的,所以髌骨粉碎性骨折能不能评残?
医疗事故赔偿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应当自受害人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
医疗事故中医院若不予赔偿的,当事人可以与医院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
医疗纠纷中的当事人对人民法院作出的调解协议书反悔了的,无法自行撤销,必须经人民法院认定调解协议无效之后才可以重新达成新调解协议或者提起诉讼。我国《人民调解法》规
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包括有: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的;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的;限于
医院出伪证若是构成伪证罪的,会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伪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