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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后"引流管"留在体内女子4天内动两次手术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2-28 11:29:03 人浏览

导读:

市民张女士日前拨打热线电话,诉说了自己母亲近日的遭遇:7月14日,张女士的母亲因肿瘤在本市某大型医院做了肺部手术。7月18日,医生在为病人拔胸腔引流管的时候,软管断裂,10多厘米的引流管留在了体内。不得已,张女士母亲只好又做第二次手术把软管取出。随后,张女

市民张女士日前拨打热线电话,诉说了自己母亲近日的遭遇:7月14日,张女士的母亲因肿瘤在本市某大型医院做了肺部手术。7月18日,医生在为病人拔胸腔引流管的时候,软管断裂,10多厘米的引流管留在了体内。不得已,张女士母亲只好又做第二次手术把软管取出。随后,张女士一家因为医疗费和赔偿问题与医院闹起了纠纷。

术后引流管落在体内

7月29日,张女士见到记者,讲述了母亲在医院的经历——

—我母亲因为胸腔内长了恶性肿瘤,需要住院治疗 ,于是我们就来到了本市的某大型医院。医生根据诊断与我们协商后,决定给母亲做肺部手术。7月14日,医院给我母亲做了手术,很顺利。本来手术之后一周左右我们就可以回家了 ,但就在手术后的第四天出现了意外。

7月18日,也就是术后第四天,上午9点左右,医生在病房内为母亲拔出胸腔引流管时,软管从第一开口处断裂,遗留了一段长 10~15cm的引流管在体内 ,医生现场就试图使用麻醉剂将软管取出,但是没有成功。当晚7点到9点半,院方安排对患者进行全身麻醉,二次手术将软管取出。

在进行第二次手术之前,医院也承认自己有责任,并让我们放心,说他们会负责的 。当时只想着赶紧把我母亲体内的管子取出来,就没说什么。但手术之后,医院的态度却让我们失望了 。我们曾试图与院方协商解决,院方先是要求我们列出赔偿项目和金额,我们随即咨询律师,写了一份协商书,要求医院赔偿包括身体补养费、误工费以及住宿费等在内共计42300元的赔偿款,但是院方回应表示,赔偿款在1万元以内的话,可以协商,1万元以上免谈。

张女士说他们一家因无力筹钱,找到医务科,院方终于承诺开通“绿色通道”,“院方的协商态度也明确了一些,承诺承担二次手术的全部费用约4000元,并赔偿2000~3000元,但这与我们所要求的 4万余元的赔偿款相差也太多了。”

张女士告诉记者,“一次手术后,我母亲的身体就很虚弱了,二次手术后身体状况一直不太好,出现严重失眠、高烧难退等症状。一个50多岁的老人四天内两次进行全身麻醉手术,怎么能受得了啊。这第二次手术不是我们的责任,医院为什么还要收我们医疗费用?并且对于赔偿金额只愿意控制在1万块钱以内。”

医院称万元以内可以协商

29日下午,记者来到了该医院,见到了医务科的李科长。对于张女士母亲的病情、进行的手术以及手术后引流管落在体内的说法,李科长并没有提出异议。

“管子为何会落在病人体内?是管子有质量问题,还是医生疏忽大意?”记者问道。

“管子的确是中间断开了,这是一种硅胶软管,并不是那种很硬的管子。至于断裂的原因是不是管子质量出了问题,我们也不好说,只能鉴定结果出来才知道。目前,我们只能说这件事情是一个意外。”李科长告诉记者。

“针对这件事情医院是什么处理意见?”

“病人出现这种情况之后,我们先以救人为首要工作,对张女士的母亲进行了积极的治疗,效果也不错。目前,张女士的母亲已经可以出院了 ,但他们因为赔偿问题却一直不愿意出院 。其次,我们会按照鉴定部门的鉴定结果或是判决书来进行赔偿。”

对于赔偿问题,李科长也说出了院方的苦衷——

—张女士提出四万多元的赔偿,不是我们不赔,是因为我们医院也有规定。如果是一万元以内,医院有权力可以和家属进行协商解决,超过一万元,就属于大额支出,赔偿需要一定的法律依据,如果有法院的判决书或者是上级主管部门的调解意见,医院是可以赔偿的 。否则我们医院没有权力支出这部分费用。

“其实,我们也很理解家属的心情,同时我们也支持家属走司法程序。”李科长告诉记者,并且还向记者介绍张女士应该如何走法律程序,“他们可以写一份起诉书,法院会在七天之内立案,然后对双方进行调解。这个调解不同于病人家属和医院的调解,数额也没有限定,只要双方都满意就可以。时间也很快,有时候三四天就能解决问题。”

实习生 初晓芳 记者 王守华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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