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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慎被狗咬伤 原告墨水涂伤口索赔医药费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2-28 08:55:36 人浏览

导读:

10月6日,江西省遂川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动物致人损害赔偿纠纷案,一审判决原告卢仁章对擅自不当用药处理伤口所造成的扩大损失承担主要责任。2008年5月13日,原告卢仁章被被告卢明章家饲养的狗咬伤右脚,当时经派出所调解,由于双方对医疗费用的承担比例产生分歧未果。

  10月6日,江西省遂川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动物致人损害赔偿纠纷案,一审判决原告卢仁章对擅自不当用“药”处理伤口所造成的扩大损失承担主要责任。

  2008年5月13日,原告卢仁章被被告卢明章家饲养的狗咬伤右脚,当时经派出所调解,由于双方对医疗费用的承担比例产生分歧未果。后原告竟擅自用墨水对伤口进行处理,且继续下农田干活,导致伤口感染。第二天,原告才去医院进行治疗,共花去预防狂犬病疫苗接种费、医疗费等共计4000元,其中疫苗接种费用才1400元。原告治疗完毕后,再次找村委会对此事进行调处,由于双方分歧太大,致使调解未果。2008年7月10日,原告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其经济损失4000元。

  法院认为,原告被被告饲养的狗咬伤,理应赔偿原告的损失,但原告被狗咬伤后未及时到医疗机构治疗,擅自不当处理伤口并下农田干活,导致伤口感染,损失扩大。除正常的接种狂犬病疫苗费用由被告承担外,原告应对因伤口感染用去的医疗费等损失自行承担主要责任。遂依法判决卢明章赔偿原告卢仁章被狗咬伤的医疗费、交通费等损失209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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