贴膏药严重过敏危及生命 医生却称排除毒素
导读:
因为患有腰疼病,李某于2007年3月来到门头沟区贾某开办的诊所就诊,贾某用自行加工的“麝香虎骨膏”给李某贴用,李某用后感觉有过敏反应,便告知了贾某,贾某看完后说是正常现象,让李某服用指定药物解决。李某坚持贴用十余天后,身体出现严重过敏反应,皮肤出现红色疙瘩且又痛又痒,接着浑身疙瘩开始溃烂,身体里的废水全部通过汗腺排出,心率达到每分钟130次。贾某称这是身体排出毒素,无碍健康,且症状几天后就会完全消失,恢复正常,并坚持要李某继续贴用膏药。然而,在贴用膏药后,李某感觉自己出现了更严重的反应,强烈眩晕,去医院检验后发现,自己因外用中药导致皮肤过敏性皮疹,双下肢水肿,皮肤脱落、渗水,全身皮肤裂开,严重危及生命,后经医院及时救治,才脱离危险。
李某认为贾某在没有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情况下私开诊所,在明知自己对其提供的膏药过敏的情况后,仍然继续让自己使用,给自己造成了严重的后果,因此,将贾某诉上法院,请求法院判决贾某返还非法收取的医药费以及因其非法行医造成的损害赔偿共计34400余元。
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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