髋关节医疗事故案例
导读:
髋关节医疗事故案例
张女士因先天性右髋关节脱位到医院检查,进行人工髋关节更换后,原来短了3厘米的右腿又长出1厘米,走路仍然跛足疼痛,于是将手术医院起诉索赔。
记者今天获悉,医疗鉴定确认院方没有违反诊疗常规,张女士患肢延长程度没有超出限度,属于难以避免的并发症。西城法院据此驳回张女士的起诉。
40多岁的张女士自幼跛足,经医院诊断为先天性右髋关节脱位。2005年底因为右髋部疼痛酸胀最后在一家大医院进行了人工髋关节置换手术。手术后,她原本缩短3厘米的右腿反倒长出来1厘米,双腿仍然不一样长。
张女士称,手术中医生强行拉拽其患肢,将骨颈入臼,造成其右腿神经受损,加上双腿不等长造成其走路仍然跛足,而且脚部胀痛难忍,无法正常生活。张女士将医院诉至法院,索赔20余万元。
医院在法庭上辩解称,院方的手术过程符合医疗规范。而且对神经损伤及双下肢不等长等并发症在手术之前已经告知张女士。手术中的牵引是必经过程,没有过度,而且双下肢不等长也是手术并发症,在医学常规之内。医院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在诉讼中,法院委托司法鉴定中心进行司法鉴定。鉴定结论认为院方手术方式及假体的选择恰当。张女士术后出现患肢长度增加、神经牵拉所致的疼痛,都是手术难以完全避免的并发症。而且髋关节置换手术患肢延长长度一般不超过3至4厘米。张女士术前患肢短3厘米,术后长1厘米,等于延长4厘米,还在范围之内。
法院认为,医院已将手术可能导致的不良症状向张女士明确告知,张女士同意进行手术。根据司法鉴定结论,院方的手术符合医疗常规,张女士术后出现的双下肢不等长、神经损伤症状均属难以完全避免的手术并发症,并未超出神经拉伸的极限。因此认定医院的医疗行为不存在过错,驳回张女士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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