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娃娃没了医院误诊?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2-28 02:32:41 人浏览

导读:

一个月来,27岁的李亚玲来回穿梭在家和成都市妇产科医院之间,她想为已经流掉的宝宝讨个说法。昨(6)日上午,李亚玲和家里人再次来到医院,她认为宝宝没了是因为医院误诊造成的,要求医院赔偿3万元损失费并道歉。不过,医院否认误诊一说,提出走司法程序。李亚玲说,6

  一个月来,27岁的李亚玲来回穿梭在家和成都市妇产科医院之间,她想为已经流掉的宝宝讨个说法。昨(6)日上午,李亚玲和家里人再次来到医院,她认为宝宝没了是因为医院误诊造成的,要求医院赔偿3万元损失费并道歉。不过,医院否认“误诊”一说,提出走司法程序。

  李亚玲说,6月22日,她到成都市妇产科医院检查发现有了身孕,但医生却说她是宫外孕。“医生说宫外孕可能会使孕妇有生命危险,最好住院观察治疗。”6月23日和24日,李亚玲一直都住在医院,医生建议终止妊娠。“医生提出几种终止妊娠的方法,考虑再三,我选择药物治疗。6月24日,我在医生的要求下,写下了一张‘经夫妻双方商议,宫内孕也要求终止妊娠’字样的保证书。当晚7时许,我被注射了66毫克的甲氨碟呤。”

  “注射药之后,我就觉得没对了。”李亚玲说,第二天她出现了阴道出血现象,她要求医生为进行B超检查。从注射药物前后的B超检查单中,李亚玲发现宫内偏左查见有东西。“我怀疑是胎儿,但医院无法给出明确回复。6月26日,我在成都另一家医院基本确诊为宫内孕。因为当时我已经被注射了药物,孩子也不可能保住,我只好做了人流手术。”

  李亚玲和家属都认为,孩子被流掉是因为成都市妇产科医院的误诊。医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医院在治疗病患时,对患者进行了病情并未被最终确诊的告知,药物注射是在征得病人同意的情况下进行,所以医院并不存在误诊,一切诊治都符合医疗原则。基于李亚玲提出了异议,她可以选择通过司法途径申请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文中李亚玲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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