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捐肾救患尿毒症母亲 术后母女恢复顺利
导读:
面对身患重症的母亲,市民刘敏女士(化名)毅然把自己的右肾捐出3月7日上午,湘雅二医院肾移植病房,刘敏对着镜子化了点淡妆,她等待着与另头的移植监护室里的母亲见面。7天,30岁的刘敏将自己的右肾捐给了罹患尿毒症的母亲,术后母女恢复顺利。是母女术后第一次见面了,看到恢复良好的彼此,她们都说这是医护人员给她们最好的“三八节”礼物。
本报记者刘少龙 通讯员黄志芳 王建新 长沙报道
6月没等来肾源,身体恶化
家住湖南双峰的刘方勋(化名)今年60岁,四年前,刘方勋的双下肢出现轻度水肿,到当地县人民医院进行检查发现,她的肾脏出了问题,医生建议她立即住院进行治疗。但当时她没有强烈的不适感,又不想让儿女操心,便开了几副中药,进行调理。
2010年1月,刘方勋突感身体不适,儿女们发觉后,陪着她来到医院检查,此时刘方勋被检查出尿毒症,必须接受透析或肾脏移植维持生命。获知这一消息,儿女们决定母亲选择肾移植,于是带母亲来到湘雅二医院做了全套的配型检查,排队等待肾源,但由于患者的血型是O型,肾源稀少,排了6个月的队还没有配上合适的肾源,而刘方勋的身体状况却一天天恶化。
医生摘除她右肾移植给母亲
看着母亲每况愈下的身体,女儿刘敏在内心做了一个决定。“她是生我养我的母亲,我要将我的肾脏捐给妈妈,用我的器官延续妈妈的生命!”刘敏请求医生将自己的肾移植到母亲体内。
经次接触,医生发现刘敏的捐助意愿明确而强烈,且经过核实,患者刘方勋与她确实是母女关系。为此,湘雅二医院的伦理委员会批准了这一特殊的申请。
2月28日上午,刘敏被推进了手术室,医生将她的右肾完整取下来进行灌注和伤口缝合。随后,母亲刘方勋也被推进手术室,医生在最短的时间内将刘敏的肾植入母亲体内,手术十分顺利。
母女情况目前较乐观
麻醉复苏后,刘敏疼得眉头紧锁、双眼紧闭。但当医生告诉她母亲恢复得不错时,她立即睁开了双眼,紧锁的眉头也舒展开了,她喃喃自语:“妈妈好就好。”
在医护人员的细心照料下,母女俩康复都很快,但由于病情不允许,术后七天母女俩都没能见上面。3月7日,女儿刘敏康复出院,出院前医生安排母女俩见面。刘方勋迫不及待的握住女儿的手问询病情。“我很好呀,今天出院了。您不用担心,我们都会好起来的!”女儿笑着说。刘方勋这才长长地吁了口气。
湘雅二医院泌外科主任彭龙开教授告诉记者,子女捐器官给父母,在他几十年的职业生涯中这是第一次遇见,这亲情让他很受感动。术后,刘敏恢复十分顺利,并已于昨天出院。由于亲体移植成功率相对较高,母亲刘方勋的身体也一天天好转,肾功能和肌酐都维持在正常水平,没有出现严重的排异反应,乐观估计,半月之后即可出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医疗事故赔偿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应当自受害人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
医疗事故中医院若不予赔偿的,当事人可以与医院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
医疗纠纷中的当事人对人民法院作出的调解协议书反悔了的,无法自行撤销,必须经人民法院认定调解协议无效之后才可以重新达成新调解协议或者提起诉讼。我国《人民调解法》规
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包括有: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的;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的;限于
医院出伪证若是构成伪证罪的,会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伪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