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性病证明怎么进行办理
导读:
国家规定的12种慢性病患者入想要开具相关的证明。只要带着自己的慢性病症和医院出具的证明书就可以到当地的政府部门办理,接下来就就由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带来关于慢性病证明怎么进行办理的详细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1、行动不便的患者需要开具疾病证明的,可由其家属代办手续。
2、办理慢性病证是不收取费用的,只是首次办理慢性病证需要出具检查辅助材料,而这部分的检查费用需要患者自付。
3、持慢性病证的患者如需第二年继续享受慢性病门诊补偿,需要在规定时间内持新农合“一卡通”(原件和复印件)、慢性病证和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疾病证明书原件,到当地乡镇新农合经办点办理年审。
1、糖尿病。
2、高血压(Ⅱ、Ⅲ期)。
3、慢性肝炎(甲肝除外)。
4、恶性肿瘤。
5、冠心病。
6、帕金森氏病。
7、脑中风后遗症(含脑梗塞、脑出血、蛛网膜下腔出血)。
8、慢性支气管炎(含支气管哮喘)。
9、慢性肾炎(含肾功能不全)。
10、类风湿性关节炎。
11、系统性红斑疮。
12、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
1、受理。
(1)十二种慢性病门诊自负超过800元,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70%,最高支付限额2500元;70岁以上自负超过600元,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80%,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
(2)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4万元以上部分,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90%,最高支付限额为16万元。
3、财务付款。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慢性病证明怎么进行办理的相关内容。办理慢性病证是不收取费用的,行动不便的患者可以由其家属代办。如果你还有其他的问题,欢迎来法律快车咨询更专业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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